全省法院訴訟調解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結束后,日前連云港中院召開了全市法院訴訟調解工作會議,認真?zhèn)鬟_貫徹全省法院訴訟調解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研究部署全面加強和規(guī)范全市法院訴訟調解工作的具體措施,做到“四個到位”。
  一是思想認識到位。通過反復認真學習、深刻理解省法院公丕祥院長在全省訴訟調解電視電話會議上的講話精神,全市法院認識到訴訟調解制度作為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解決社會矛盾糾紛的重要司法機制,在新的形勢下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隨著法院改革的不斷深化,訴訟調解機制也有待于改進、規(guī)范和完善,只有進一步加強和規(guī)范訴訟調解工作,增強司法回應社會變革的現實能力,才能更好地實現法院化解糾紛的功能,樹立司法的社會公信。
  二是組織領導到位。全市法院把訴訟調解工作擺上法院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認真貫徹落實相關措施和要求。各基層法院根據自身實際情況,準備建立實施調解工作領導責任制,制定加強和規(guī)范訴訟調解工作的具體實施意見。全市兩級法院領導將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及時發(fā)現訴訟調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采取針對性措施,不斷完善訴訟調解工作制度。
  三是訴訟調解適用規(guī)范到位。中院明確訴訟調解作為一種及時便捷的糾紛解決機制,要貫穿于訴訟的全過程,不僅適用于一審、二審和再審程序,而且也適用于申訴復查程序和執(zhí)行階段。在適用范圍上,除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適用于民事案件外,也適用于刑事自訴和附帶民事訴訟案件、行政賠償訴訟案件、國家賠償案件。同時,在申訴復查和執(zhí)行階段中,可依據自愿與合法的原則,努力促成當事人達成和解。
  四是訴訟調解新機制探索到位。首先全市各基層法院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實行庭前調解,探索調解的法官可以與審判的法官分離,保證訴訟調解的效果。其次探索訴訟調解適用程序。盡管訴訟調解具有不拘形式的靈活性的特點,但是,調解形式的靈活化、簡易化并不必然以喪失程序違法為代價,訴訟調解必須做到合法調解、依法調解。三是探索訴訟調解與大調解機制的有機銜接。及時告知要求立案當事人須承擔的訴訟風險,勸解當事人通過訴外調解方式解決糾紛。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規(guī)定》,審理好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民事案件和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未成功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審查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民事案件時,如果發(fā)現調解協議有司法解釋規(guī)定的無效情形的,應當依法確認調解協議無效;如果調解協議確屬當事人因重大誤解訂立或者協議顯失公平的,當事人據此請求變更或撤銷的,應當予以支持;至于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調解協議,受損害方也有權請求人民法院予以變更或者撤銷。
  
文章出處:連云港市中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連云港市中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