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宿遷訊:6月14日下午,在宿遷中院建議下,通過信訪協商會辦聯動平臺,宿豫區兩起因土地使用權流轉引發的群體性民事訴訟被交由當地政府有關部門通過行政途徑予以解決,有效防止了群體性涉訴上訪的發生。
  6月初,宿遷中院立案庭在審理陳安樹等51人不服宿豫區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民事裁定上訴一案和審查楊東升訴宿豫區順河鎮文昌村委會1組及張德貴等67人侵權賠償糾紛時發現,陳安樹等51人所訴宿豫區新莊鎮安圩村委會的糾紛是當地政府在調整土地時,違反國家有關土地流轉的規定,沒有協調好有關各方的利益所引發,不屬于人民法院民事訴訟的受案范圍,一審裁定不予受理并無不當,但如果二審法院簡單在法律程序上終結后,51名村民因土地流轉與安圩村委會之間所產生的糾紛并未得到實際解決,極可能引發群體性涉訴上訪事件。而楊東升與張德貴等67名村民簽訂的土地使用權流轉合同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應當受到法律保護,張德貴等67名村民擅自撕毀合同,毀損楊東升的草莓苗,既是違約行為,也是民事侵權行為,楊東升所訴糾紛屬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案范圍。但由于案件涉及村民人數眾多,通過司法程序處理更容易加劇雙方的對抗,導致矛盾升級,且法院一旦作出裁判后,很難予以執行,并極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針對上述情況,為預防、化解可能出現的群體性事件,宿遷中院從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相統一的原則出發,按照有關規定,向市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聯席會議涉法涉訴工作領導小組提交了書面報告,建議由領導小組出面協調,將這兩起群體性糾紛交宿豫區人民政府通過行政途徑加以調處,力爭從根本上化解矛盾,平息糾紛,以維護轄區社會穩定,促進和諧社會的構建。市政法委接到我院的兩份報告后,非常重視,由政法委副書記徐寧同志主持召集我院及宿豫區黨委、政府有關負責人進行專題會辦,借助信訪協商會辦聯動平臺,順利地將這兩起極可能引發群體性上訪的糾紛,納入行政途徑加以穩控、處置。
文章出處: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