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愛老、助老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組成部分。當前,我國已經進入老齡化社會,妥善化解涉老矛盾糾紛,不僅關系到千萬小家的幸福安康,更對國家發展大局意義深遠。將《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對老年群體的保護與關愛落到實處,始終是人民法院涉老審判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涉老審判工作基本情況

實踐中把涉及60歲以上老年人的案件簡稱為涉老案件。2016年1月-2020年9月,全省法院共審結涉老一審民事、刑事案件520986件。從年齡層次來看,60-70歲老人參與訴訟比例較高,約74.89%,70-80歲老人約19.19%,80-90歲老人約5.28%,90歲以上約0.64%。民事案件中,涉老案件的占比約為16.61%。老年人僅作為原告參與民事訴訟的約占涉老民事案件的61.05%,老年人僅作為被告參與民事訴訟的約占25.05%,雙方均為老年人的案件約占13.9%。刑事案件中,老年人犯罪案件約占比5.23%,近幾年來保持較為平穩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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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老案件特點

1.涉老案件地區分布較為均衡

從司法大數據反映的情況來看,省內13個地區涉老案件數量較為均衡,與總體案件體量大致相當。排在前幾位的分別是:蘇州61584件、南京55568件、南通54496件、徐州50043件、鹽城4618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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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涉老案件類型多元化

民事案件中,涉老案件主要案由為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民間借貸糾紛、金融借款合同糾紛、買賣合同糾紛、離婚糾紛、追索勞動報酬糾紛等。近年來,因網絡購物、投資理財引發的涉老糾紛逐漸涌現,高齡離婚案件亦逐漸增多。刑事案件中,老年人犯罪所涉罪名主要是交通肇事罪、盜竊罪、危險駕駛罪、故意傷害罪等;以老年人為犯罪對象的刑事案件所涉罪名主要為詐騙罪、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盜竊罪、生產、銷售假藥罪等。近年來,隨著犯罪智能化、網絡化,老年人掌握的科技信息、知識量有限,往往難以識破騙局,以老年人為對象的詐騙案件多發。

3.涉老案件處理難度大

在涉老民事案件的審理過程中,基于老年人的年齡和心理特點,不論是舉證、質證還是配合法院調查時均存在一定的困難,法律釋明工作尤為重要。同時,在離婚、繼承、析產等家事案件中,幫助老年人在內的家庭成員化解對立情緒,做好心理疏導,成為處理此類糾紛的關鍵環節,這也加大了案件的處理難度。

4.以老年人為犯罪對象的刑事案件具有更為嚴重的社會危害性

對老年人實施的犯罪行為不僅侵害老年人財產權益,一些體弱多病的老年人因財產受損引發精神創傷,身心健康也遭受極大危害。近年來,一些犯罪分子利用老年人對健康長壽、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心理需求,職業化、團伙化騙取老年人錢財,往往涉及較多老年被害人,影響范圍更廣,社會危害性更大。如曹某某集資詐騙案中,曹某某以“養老服務”為幌子,在江蘇、浙江、山東、安徽、天津等18個省、市成立多家公司,虛構養老投資、服務項目,主要以老年人為對象騙取錢財,最終造成5萬余人46億余元本金未能歸還。此外,老年被害人因存在養老、治病等更為迫切的實際需求,對司法機關追贓挽損工作期望較高,此類案件也存在較為突出的涉訴信訪矛盾。

(二)涉老審判工作主要做法

一是以多元糾紛化解機制為依托,實現涉老糾紛的聯動化解。各級法院積極聯合公安、婦聯、民政、社區等部門構建老年維權聯動機制,爭取多機關的支持、多部門的配合、多主體的參與、多資源的利用,充分發揮社會整體力量化解涉老糾紛。例如,張家港法院建立家事“三員”工作機制,從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基層干部和專業心理咨詢師中選任家事調解員和心理輔導員,適時參與、跟蹤個案,切實提升了涉老糾紛化解工作實效。灌云法院楊集法庭依托“五老”調解中心,邀請了解案情、熟悉矛盾糾紛起因且在當地有一定威望的“五老”深度調解涉老糾紛,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二是以全方位的訴訟服務為基礎,暢通老年群體維權通道。針對老年人訴訟中存在的困難,各級法院開辟老年維權綠色通道,堅持“優先立案,優先保全,優先審理,優先執行”,做好貧困、高齡、空巢、失能等特殊困難老年群體的法律服務工作。對行動有障礙、交通不方便、文化水平較低的老年人,實行電話立案、預約立案、上門立案并接受口頭起訴等特色訴訟服務。普遍在立案大廳、人民法庭等場所為老年人提供《訴訟指南》《舉證須知》等資料,配備老花鏡、飲水機、輪椅、筆墨等。不斷加大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力度,對經濟困難的老人緩、減、免訴訟費,為確需指導和幫助的老人提供法律援助。

三是以家事審判改革為契機,提升涉老糾紛化解實效。婚姻家庭糾紛較之于其他民事糾紛,涉及到更多的老年人權益保護問題。2016年5月起,江蘇高院根據最高法院要求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四年多來,我們始終將切實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作為家事審判改革的重要理念之一。在離婚、繼承、贍養、隔代探望等家事糾紛中,注重對老年群體的特殊利益保護和精神關愛。對于涉及老年人受家暴的案件,依法、及時、高效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有效維護老年群體切身權益。通過加大釋明力度、先予執行、歸口審理、開辟快立、快審、快結、快執綠色通道等方式,優先、高效審結老年人追索贍養費等維權案件。

四是堅持依法從嚴懲治原則,加大對以老年人為對象實施犯罪的處罰力度。有關盜竊、詐騙、“套路貸”、搶劫等司法解釋、規范性文件專門作出對以老年人為對象實施犯罪從重處罰的規定。如2019年“兩高兩部”《關于辦理“套路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明確規定,以老年人等為對象實施“套路貸”的,應當酌情從重處罰。最高法院、江蘇高院有關量刑指導意見亦規定,對于犯罪對象為老年人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量刑。全省法院認真貫徹落實相關規定精神,從嚴從重處罰以老年人為對象的犯罪行為,同時加大財產刑適用力度,用足、用好罰金、沒收財產等刑罰手段,注重從經濟上制裁犯罪分子。如劉某某等盜竊案,四名被告人共盜竊31名被害人27萬余元,雖已退賠被害人全部經濟損失,但法院考慮其多次竊取老年人財物的犯罪情節,以盜竊罪分別判處四名被告人五年六個月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時對四人判處罰金共22萬元,體現了依法從嚴打擊精神。

五是貫徹最大限度追贓挽損要求,切實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對于犯罪對象為老年人的刑事案件,受案法院全面了解被告人贓款贓物去向、公安機關對贓款贓物的追繳情況以及被告人的家庭經濟狀況,必要時向被告人及其家屬進行法律宣傳,力爭最大限度退贓退賠。如石某詐騙案,被告人共詐騙6名老年人34萬余元。一審期間被告人未退贓,二審法院繼續加大追贓挽損力度,通過各方面努力,成功促使被告人家屬代為退賠15萬元,有力維護了老年人的財產權利。同時,對審判時尚未追繳到案或者尚未足額退賠的,依法判決繼續追繳或者責令退賠,以便在執行階段繼續開展追贓挽損工作。對因案致貧、生活陷入急迫困難的老年被害人,給予適當國家司法救助,輸送司法溫暖。

六是以創新舉措為突破口,積極探索妥善化解涉老糾紛的新方式新手段。一些基層法院在探索專業化審判的過程中,尤為注重對老年群體的特殊保護。常州中院、南京秦淮法院先后設立了涉老案件合議庭(審判團隊),安排有一定社會閱歷、親和力強的法官專司審理,同時選任一批具有一定政治素質、法律知識和調解能力的人民陪審員充實審判力量。在審理中注重法律釋明、積極依職權調查取證、開展巡回審判等,有效化解了一大批涉老糾紛。徐州兩級法院創新設立“敬老維老志愿者服務隊”,組織志愿者深入村居社區、敬老院等開展走訪慰問,解答法律疑惑,彰顯司法的人文關懷。

七是以豐富的法治宣傳為途徑,提高老年群體維權意識與維權能力。各級法院廣泛開展送法進社區、進村組活動,加強老年維權法治宣傳,提高老年人自我防范意識和維權能力。通過巡回審判、發布典型案例、庭審直播和文書上網等工作的開展,引導公眾樹立尊重、關心、幫助老年人的社會風尚,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老年人權益被侵害現象的發生。加大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判罰力度,要求被告人在媒體上公開道歉并發布消費警示,將懲治、震懾和預防相結合,營造震懾打擊以老年人為對象的違法犯罪的高壓態勢。

 “莫道桑榆晚,為霞尚滿天?!崩夏晔侨松闹匾怀?,是可有所為、可有所樂的重要人生階段,讓老年人擁有一個幸福美滿的晚年不僅是家事,更是國事。值此重陽佳節之際,江蘇高院向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發布老年人權益司法保護典型案例,充分發揮司法裁判的示范與引領功能,為老年人能老有所養、老有所依、老有所樂、老有所安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提供充分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