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案144件,調解撤訴率86.11%,在人均結案超過一二百件的蘇南法院,這樣的成績并不出色。但如果創造這一成績的是一名剛剛辦案8個月的助審員,辦的又是最難最繁最雜的民事案件,所有的人都會豎起大拇指,稱贊一聲后生可畏。

創造這一成績的是江蘇吳江法院民一庭的助理審判員吳衛忠。

2004年,小吳通過公開招錄進入吳江法院工作,20074月被任命為助理審判員,開始獨立承辦案件。一進入法院工作,小吳深知,自己只有本科學歷,在高手如林的法院只是個小弟弟,因此把學習放在了首位。剛當書記員,電腦庭審記錄跟不上,小吳就加班加點練,不到一個月就熟練地掌握了五筆輸入法,庭審記錄又快又準。與同時考入法院的同事一比較,小吳覺得自己知識面比較窄,就刻苦地自學,當年就順利地通過了統一司法考試。小吳特別注重向身邊的老法官學習,學習他們的辦案經驗,將他們辦案的一招一式看在眼里,記在心里。

獨立承辦案件后,小吳就把學來的“寶貝”運用在工作中。小吳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合議庭工作,道賠案件被告多、法律關系復雜、當事人容易激動,小吳就把工作做實做細,盡量不出一點差錯。從庭前案件材料的送達,到法律文書撰寫,小吳都要仔細地檢查一遍才放心,小吳常說,不能讓我們工作的粗疏給當事人帶來額外的負擔,也不能讓我們工作的過失讓法院形象受損。

小吳愛好心理學,他把這一特長運用到工作中,在調解時能夠設身處地為當事人著想,揣摩當事人的心理,把握調解的重點和主動權。這樣做,目的是讓當事人認同法官的工作,更加配合調解,調解成功率自然就高了。像涉及車輛商業保險的案件,由于法院不能直接判決保險公司承擔責任,小吳把握原告想及早拿到賠償款,肇事者一般無賠付能力,而保險公司又希望一次性了結案件的心理,合情合理合法地做調解工作。雖然自己還一臉稚氣,但做起工作來頭頭是道,說起道理來入情入理,連老道的律師也要佩服他三分。

由于小吳工作出色,在日前進行的年終總結評比中,全庭一致推選他為先進,院黨組決定:為小吳報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