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鹽城中院為進一步深化全市法院刑事審判方式改革,強化庭審功能,提高刑事審判質量,精心組織了對各基層法院刑事審判聽庭考核活動。為求考核科學、規范合理,該院事先制定了具體的量化評分標準,總體上分庭前準備、庭審程序、庭審綜合能力、法官自身素質4大項,細化分為庭審提綱、法庭布置、通知訴訟參與人、訴權保障、規范舉證質證、認證說理、主持辯論、庭審小結等16個分項及71個小項。考核組采取隨機旁聽的方式,確保聽庭能夠反映日常刑事庭審客觀真實,以求發現實際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意見和對策。
  該院考核組此次共觀摩、旁聽了7個庭(6個公訴案件、1個自訴案件)。對照考核評分標準,大部分庭審活動較為規范,考評成績滿意率比較高:一是實體與程序并重的理念基本確立。庭審注重控辯雙方地位平等,審判人員基本做到司法中立,正確引導雙方展開庭審對抗,主動介入法庭調查不多;二是被告人法定訴權得到保障。依法通知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到庭參與訴訟,為相關被告人依法指定辯護人,詳細告知并保障被告人在庭審中享有充分行使各項權利;三是庭審調查較為規范。庭前擬寫庭審提綱,注明庭審重點,庭審中控辯雙方舉證、質證有序,對證據中雙方無異議部分認證及時,意見分歧較大的基本能夠做到分析說理認證。四是庭審小結事實認定及定性基本正確,控辯意見有所歸納,當庭宣判率達55.6%。
  根據考核情況,該院要求全市各級法院要高度重視刑事庭審工作,要將刑事庭審視為反映法院刑事審判工作的一面鏡子、衡量的一把尺子,注重庭審規范,把提高庭審質量作為提高辦案質量的重要環節,經常注意從庭審中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刑事審判人員要進一步增強秩序公正意識和審判責任意識,審判長要不斷提高駕馭庭審能力,注重庭審質量與效率兼顧,加強認證說理,增強刑事審判透明,促進刑事司法的認知和認同度。同時,該院還將把聽庭量化考核作為加強刑事審判質量管理的重要抓手,作為考核提高審判長駕馭庭審能力的重要舉措,常抓不懈,以推動全市法院刑事審判質量的提高。
文章出處: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