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領導、同志們:
  在紀念人民代表大會制度50周年的時候,省委召開這次會議,對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更好地發揮人大的職能作用,推進“法治江蘇”建設進程,必將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國共產黨依法執政的主要方式和渠道,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制度創新。半個世紀以來,伴隨著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不斷完善的發展歷程,人民司法事業取得了長足進展。依法接受人大監督,是人民法院應盡的憲法和法律職責,也是促進人民法院自身建設的有效途徑。長期以來,全省法院牢固樹立依法接受人大監督的意識,自覺地把法院工作置于人大的監督之下。各級法院通過向人大報告年度工作,接受人大代表的審議,聽取人大代表的意見和建議,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法院各項工作。切實抓好人大代表建議辦理工作,建立工作責任制,實行流程化管理,加強督查考核,確保辦理的質量和效率。1998年至今年7月,全省法院共辦理人大代表建議690件。認真處理人大代表來信來訪,及時交辦落實,及時作出答復,對經查人大代表反映問題情況屬實的,堅決予以糾正。1998年至今年7月,全省法院共辦理人大代表來信4968件,接待來訪5206人次。認真貫徹落實《江蘇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司法機關個案監督的規定》,依法審理各類人大個案監督案件,及時解決案件審判和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切實提高審判和執行工作的質量與效率。1998年至今年7月,全省法院共辦理人大個案監督案件476件。加強與人大代表的聯絡工作,全省大部分法院都成立了與人大代表聯絡的專門機構或配備專(兼)職聯絡人員,并制定相應的聯絡工作規范,形成了比較系統的聯絡工作網絡和工作運行機制。去年6月,省法院制定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與人大代表聯絡工作的意見》,對全省法院進一步做好與人大代表的聯絡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各級法院還通過邀請人大代表視察法院工作,旁聽案件庭審活動,擔任特邀咨詢員,為人大代表訂閱報刊雜志以及對人大代表進行經常性的走訪、座談、發放征求意見函等形式,及時反饋法院工作中的重要事項,認真聽取人大代表的意見和建議。1998年至今年7月,全省法院共走訪人大代表13597人次,邀請人大代表視察法院10361人次,邀請人大代表旁聽開庭28068人次,邀請人大代表參加座談11983人次,向人大代表發征求意見函45954份。
  與此同時,全省各級人大高度重視法院工作,切實加強對法院工作的監督與支持,有力地推動了法院各項工作的發展。各級人大領導和人大代表經常深入法院視察工作,了解情況,提出建議,幫助法院更好地改進工作。大力支持法院依法獨立公正司法,特別是對一些社會影響大、矛盾易激化、疑難復雜的案件,主動出面進行協調,幫助排除不當干擾,使這些案件得到妥善解決,維護了人民法院的司法權威。積極支持法院隊伍建設,嚴把人員任命關,推行對擬任命人員的法律知識考試制度,保障了法院隊伍的整體素質。切實幫助法院解決實際困難,尤其是對法院在司法環境與物質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各級人大積極向黨委、政府反映和呼吁,并在工作職權范圍內盡力幫助解決。1995年,省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于加強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決定》,這對于改善全省法院執行工作外部環境,保障執行工作順利開展起到了重要的促進作用。最近,徐州市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于加強全市法院執行工作的決議》,針對當前法院執行工作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就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執行、切實解決“執行難”問題提出了具體工作要求,促進了該市法院執行工作的發展。
  在這次會議上,省委對新形勢下加強和改進人大工作作出了部署,提出了要求。這對全省法院工作也是一個有力的推動。全省法院將把貫徹落實這次會議精神與貫徹落實全省法院檢察院工作會議精神以及《法治江蘇建設綱要》有機結合起來,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司法為民根本宗旨,圍繞“公正與效率”工作主題,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建設“法治江蘇”、“平安江蘇”,實現“兩個率先”提供更加堅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一,強化憲法意識,切實履行憲法職責。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現行憲法明確規定,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人民法院依法履行職責,首先必須履行憲法職責。全省法院將進一步強化憲法意識,以憲法作為人民法院司法審判工作的根本準則,切實履行好憲法賦予的神圣職責。一是全力維護穩定。堅持依法“嚴打”方針不動搖,健全完善“嚴打”的經常性工作機制,始終保持對嚴重刑事犯罪的高壓態勢,堅決防止和糾正執法不嚴、打擊不力的現象。妥善處理好人民群眾的涉訴信訪,嚴把案件復查質量關,積極做好當事人的服判息訴工作,努力消除各種不穩定因素。加強訴訟調解工作,積極構建訴訟調解與大調解有機銜接的工作機制,切實提高人民法院的糾紛解決能力,及時化解社會矛盾。二是大力規范秩序。積極參與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依法懲治各類擾亂和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依法審判、執行好與經濟發展密切相關的各類民商事、行政案件,維護公平競爭、統一有序的市場經濟秩序。主動適應國家宏觀調控對法院工作提出的新任務、新要求,妥善處理好在宏觀調控中涉及的各類糾紛案件,保障國家宏觀調控政策措施的順利實施。三是切實保障權利。加強訴訟權利的保護,切實解決人民群眾“告狀難”、“申訴難”等問題。繼續加大力度清理超審限案件,建立、健全有效的經常性糾防工作機制,全面解決“前清后超”、“邊清邊超”問題。積極落實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妥善審理企業破產、改制、征地拆遷安置、涉及勞動保障和社會保障等案件,加強對社會弱勢群體合法權益的司法保護。深入研究新形勢下執行工作的新情況、新特點,采取針對性的措施,努力緩解“執行難”。
  第二,強化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意識,全力維護司法權威。司法權威是黨的權威和國家權威的重要組成部分,法律的有效實施是黨依法執政的重要保障。維護司法權威,要求人民法院必須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全省法院將進一步強化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意識,健全制度,完善措施,爭取支持,切實維護好人民法院的司法權威。一是積極主動爭取支持,努力營造有利于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的良好外部環境。緊緊依靠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把堅持黨的領導、人大監督與樹立司法權威、維護司法尊嚴有機結合起來,堅持在黨委領導、人大監督下依法獨立公正地行使審判權。對事關法院建設和發展的重要部署、重大事項以及存在的突出困難,經常、及時、主動地向黨委、人大匯報,向政府和政協通報,爭取黨委、人大、政府和政協對法院工作的理解、關心和支持,幫助法院解決實際問題,努力形成全社會支持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良好氛圍。二是遵循司法工作客觀規律,建立健全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的司法管理體制。健全和完善以審判質量效率管理為核心,包括法官業績考評、案件質量評查、案件流程管理的科學審判管理制度,進一步淡化審判活動的行政化管理色彩。強化合議庭職責,探索建立有利于合議庭成員平等參與、共同決策、獨立審判的工作機制。改革審判委員會工作制度,逐步減少審委會討論決定案件的數量,加強審委會在總結審判經驗,對審判工作全局性、普遍性問題進行研究決策等方面的職能。加強和改進上級法院對下級法院的監督指導,嚴格依法開展監督指導工作,維護上下級法院之間的審級獨立。三是加強法官隊伍建設,為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推進“人才興院”戰略,大力引進本科及研究生學歷的專門法律人才,鼓勵干警在職深造,加強教育培訓工作,進一步改善法官隊伍的學歷層次和知識結構。積極穩妥地推進法官隊伍職業化建設,嚴格法官職業準入,強化法官職業道德,建立健全法官職業保障、職業監督機制。深入開展作風建設和“司法公正樹形象”活動,改進審判作風和工作作風,樹立人民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針,增強廣大法官廉潔司法的自覺性,努力使案件不出問題,隊伍不出問題,班子不出問題,自己不出問題。
  第三,強化依法接受監督意識,大力促進司法公正。隨著“法治江蘇”進程的深入推進以及人民群眾法治意識的日益增強,社會對于司法公正的呼聲越來越高,司法在國家政治文明建設中的地位和作用越來越突出。人民法院要應對社會日益增長的司法需求,維護社會的公平和正義,除了需要不斷加強和改進自身建設外,也更加需要外部的有力監督,來共同促進司法公正,維護司法權威。全省法院將進一步強化依法接受監督的意識,更加自覺地將法院工作置于外部的監督之下,不斷提高法院工作的質量和水平。首先,依法接受人大監督。認真辦理人大個案監督案件,嚴格按照法律規定進行審查,對監督意見正確,原判確有錯誤的,堅決依法糾正。高度重視人大代表建議和來信來訪,積極研究落實,及時予以答復,進一步提高代表對辦理工作的滿意率。建立健全代表聯絡工作的組織機構,完善代表聯絡工作制度,更加主動、經常、深入地與代表進行聯系與溝通,讓代表更全面地了解法院工作,對法院工作提出更多好的意見和建議,幫助法院改進工作。其次,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監督。完善公開審判制度,積極研究制定方便人民群眾旁聽案件開庭審理的工作制度和具體措施,把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動置于人民群眾的監督之下;擴大裁判文書公開的數量,拓寬裁判文書公開的渠道,接受人民群眾的評價和檢驗;高度重視并切實解決人民群眾對法院工作提出的批評和意見,特別是司法公正與效率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轉變審判工作作風,提高審判質量與效率,增強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為建設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新江蘇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

  
文章出處: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