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蘇高院召開全省指導人民法庭工作座談會,落實全國法院加強基層建設工作會議及省委“兩院”工作會議明確的具體要求,總結交流近兩年來全省人民法庭工作取得的成績和經(jīng)驗,部署當前人民法庭指導工作的重點,著力解決當前制約人民法庭工作發(fā)展的問題。
  江蘇高院副院長葉兆偉在會上作了《以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提升全省人民法庭工作的水平》的工作報告,報告從以人為本的角度,充分體現(xiàn)了科學發(fā)展的理念,提出了切實解決人民法庭實際困難的措施。
  一是進一步提高人民法庭的政治待遇,配好、配強人民法庭的庭長,把人民法庭作為培養(yǎng)法院領導干部的重要基地,今后,凡是有人民法庭的基層法院提拔使用院級領導干部,應具有法庭工作經(jīng)歷;解決好法庭干警的職級待遇,人民法庭庭長職級規(guī)定不得低于副科級;要繼續(xù)推行領導干部掛鉤制度,從組織上領導、關心人民法庭的各項工作,及時解決人民法庭急需解決的困難;要積極推行人民法庭干部的輪崗交流制度,促進合理的人才流動,不斷優(yōu)化法庭隊伍。
  二是切實關心法庭干警的生活待遇,解決好法庭人員的生活補貼問題,今后,法庭人員補貼每人每月不應低于150元;要解決好人民法庭干警的安全保障問題,倡導為每一位法庭干警辦理人身保險,并盡可能為每個法庭配備至少1名法警。
  三是加強人民法庭工作指導機構建設及解決法庭人員編制問題。會議再次強調(diào),全省各級人民法院都要成立人民法庭工作指導委員會,各中級人民法院應設立單列的指導人民法庭工作的日常機構,對人民法庭工作實行歸口管理。在審判力量及人員配置上應向人民法庭傾斜,解決好人民法庭編制不足的問題,特別要配足、配好書記員和司法警察,行政編制不足的爭取從事業(yè)編制中解決。
  四是解決好人民法庭干警的業(yè)務培訓問題,全面開展人民法庭審判人員的法律適用、庭審技巧和文書制作三項技能的培訓。今后,省院每兩年對全省人民法庭庭長進行一次系統(tǒng)培訓,并要求各中級人民法院對人民法庭其他審判人員進行培訓;同時開展庭審觀摩評議、法律文書實例評點、疑難問題研討等多種形式指導人民法庭的審判工作,推動全省法院整體執(zhí)法水平的提高。
  五是抓住機遇,加快全省人民法庭的物質(zhì)建設,要抓住中央政法工作會議提出的加強“兩所一庭”建設、省委“兩院”工作會議和全國法院加強基層建設工作會議對加強人民法庭建設提出明確要求的發(fā)展機遇,進一步加大對人民法庭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投入,推動全省人民法庭進入第三輪建設高峰,全面提升人民法庭的物質(zhì)建設。力爭在2007年之前全面完成人民法庭的改、重建任務。逐步改善物質(zhì)裝備,要有計劃地改善交通工具,更換、添置車輛,確保每個人民法庭1?2輛汽車,有條件的地區(qū)可以多配。要加快推進辦公現(xiàn)代化建設,逐步實現(xiàn)審判人員人手一臺電腦,爭取在2006年實現(xiàn)計算機全省三級聯(lián)網(wǎng),全面實行人民法庭的網(wǎng)上立案和啟用電子印章系統(tǒng)。
文章出處: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法庭指導辦)
文章作者:俞灌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