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鎮江訊:江蘇省鎮江市京口區法院作為鎮江市惟一的一家“全國優秀青少年維權崗”,自1995年成立少年庭以來,一直致力于研究和探索對未成年人罪犯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先后推出證據展示、圓桌審判、專家陪審、回訪制度、社會服務令、社會矯治等多項舉措,在預防和減少青少年犯罪工作中取得了豐碩成果,成為全市少年刑事審判戰線上的一大“亮點”和特色。
  社會矯治 蕩滌銹蝕靈魂
  走上犯罪道路的未成人,他們的靈魂往往受到扭曲。對輕微犯罪的少年犯只是實施管制或者緩刑,而不給予正確的引導,他們就會脫離社會,走向自我封閉,從而產生消極、頹廢甚至抵制幫教的心理,長此以往將可能產生反社會人格,而再次走上犯罪道路。為此,京口法院在借鑒國外相關少年立法基礎上,結合審判工作實際,對未成人實施“社會服務令”制度進行了探索,于2003年9月,經與鎮江市社會福利中心多次協商后,將該中心作為“社會服務令實施基地”,在全市率先對未成人實施“社會服務令”制度,以此希望通過社會服務令為少年犯的轉化尋找一個平臺。
  2003年9月2日,16歲的少年小勇(化名),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9月13日,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該院向小勇發了第一號“社會服務令”,成為在鎮江市率先實施“社會服務令”制度的第一位受益者。如今,每到星期日,小勇就會來到鎮江市福利中心,協助工作人員照料老人,為他們喂飯喂藥,幫助他們上廁所、清理個人衛生,還經常拉拉家常。小勇的努力得到身邊人的贊許。 他的父母驚奇地發現,原先和小勇說什么,他總是不耐煩地一甩頭,說:“知道了!”參加社會服務后,孩子對她說:“以后你們老了,我也要好好伺候你們?!焙⒆拥男撵`發生了根本的變化,讓父母感到由衷的高興。京口區法院試行“社會服務令”幾個月,已有8位少年領到“社會服務令”,目前沒有一人重新犯罪。
  針對少年犯的心理稚嫩,可塑性強,為了更好地教育、感化和挽救他們,使他們盡早地回歸社會,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今年初,該院決定充分發揮鎮江市烈士陵園管理處的教育功能和陣地作用,加強對緩刑少年犯的革命傳統教育和德育教育;發揮市社會福利中心參與教育和改造罪犯的作用,加強對失足少年的勞動考察教育,增強失足少年的社會責任感,促進其改過自新、重新做人,先后與鎮江市烈士陵園、鎮江市社會福利院又共建了“少年犯革命傳統教育基地”和“緩刑人員勞動考察教育基地”二個基地。
  溫情審判 凸顯人文關懷
  未成年人心理、生理尚未發育成熟,對法庭“居高監下”的審判環境易于產生畏懼心理和緊張情緒,不利于開展法庭教育。為此,京口法院借鑒國內外少年刑事審判的成功經驗,引入“圓桌審判”的庭審方式,即法官、專家陪審員、公訴人、辯護人、法定代理與被告人分坐于圓桌四周,使法庭的法制教育與家長的情感教育融為一體,給少年犯以強烈的心理震撼。
  少年犯小明為某中學高三學生,在家中和學校均表現良好,學習成績優異,高考成績達到本一分數線,并收到了某著名大學的錄取通知書。然而,這樣一個在家長和老師的眼中“品學兼優”的“好孩子”“好學生”,竟在一年之內,采用暴力手段強制猥褻婦女、兒童各3次,并于高考結束的當天晚上因強制猥褻婦女被當場抓獲。法院在審理過各程中,發現小明家中經濟狀況較差,父母“望子成龍”心切,對此管教十分嚴厲,在巨大的學習壓力下,性格內向的小明產生了一定的心理障礙,而學校和家庭又沒有及時發現并作有效的疏導,最終導致其走上了犯罪道路。為此,京口法院決定采用“圓桌審判”。并針對小明的心理問題,邀請心理咨詢專家對小明進行心理矯正。專家從心理學角度分析了小明的心理問題,并和主審法官制定了幫教小明的計劃。專家和法官像父母兄長般諄諄教誨,使小明深切體會到司法審判的人文關懷。庭審中,小明痛哭流涕,認識到自己的行為給社會造成的嚴重危害,表示一定痛改前非,重新做人。法院根據他的認罪態度依法判處了緩刑。
  在審理涉及未成年被告人的刑事案件中,京口法院堅持“教育、挽救、感化”的方針,注重從程序上和實體上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對每一個未成年被告人,在開庭前,法官都要提審一次,了解他們的心理狀況、探求他們犯罪的原因,做到庭審教育有的放矢;規定無論是庭審還是宣判,在法庭上不對少年被告人使用戒具;法庭上專設法定代理人席位,并于庭審中設置“談心”程序,讓未成年被告人感受親情的教化,從而體現司法的人文關懷。
  京口法院少年庭,除審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外,還審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案件。他們在審理民事案件過程中,將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放在首位。對侵犯未成年人權益的案件,優先受理,對家庭困難的未成人實行訴訟費減、緩、免,對變更撫養關系、撫育費糾紛等案件,堅持從法律、親情、責任角度出發,妥善處理,做到物質上照顧,精神的撫慰未成年人,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綜合治理 共筑牢固防線
為了使更多的青少年認識和遠離犯罪,京口法院努力做好延伸教育工作,積極參與社會綜合治理。每年的11月是該院的“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月”。該院通過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活動,教育未成人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和價值觀。該院還與一些學校結成法制共建單位,平時除了給學生上法制課外,還利用青少年模擬法庭、圖片展覽、參觀警示教育基地等多種形式開展法制教育。
  針對特教中心學生生理上存在一定缺陷,踏上社會后自我保護能力較弱,為幫助他們預防犯罪和學會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該院每年暑假期間,與市特教中心聯合舉辦了“法制夏令營”活動采取多種形式,對市特教中心的30多名初、高中聾啞、弱智學生進行了法制教育。從2000年初起,該院還《鎮江青年》雜志上開辟“青少年法庭”至今,對辦案中遇到的典型案件及時報道,起到審理一片,教育一片的社會效果。

 

      

文章出處:鎮江市京口區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陳玉琴、史友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