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南京中院刑二庭對一起挪用巨額公款用于賭博案作出一審宣判,被告人原南京市溧水縣中醫(yī)院財務科長王世強犯挪用公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并對其挪用的公款人民幣599余萬元予以追繳,返還被害單位。
  交友不慎走上賭博路
  王世強,1967年出生于溧水,1988年從江蘇商業(yè)專科學校畢業(yè)分配至溧水縣人民醫(yī)院財務科工作,1990年10月調到縣衛(wèi)生防疫站工作,1992年9月又被溧水縣中醫(yī)院工作,先后從事科室核算和總務工作。1995年8月,王世強被任命為財務科長。
  開始幾年,王世強也曾努力工作過,得到了領導和院內外的好評。但是1996年,王世強認識了葛某、高某、朱某、劉某等人后,他的命運之舟便偏離了正常的方向。那一年,葛某將王世強帶進了賭博的圈子。他們經常到酒店開房間賭,有時還在朱某的家里賭。一開始,王世強還能能贏點小錢,但是不久他就只有輸錢的份了,每次輸了之后,這幫賭友就再借錢給他,慫恿他繼續(xù)賭,出于想扳平的目的,王世強在賭博的路上越走越遠,在越賭越輸、越輸越賭的泥淖中越陷越深。
  97年,王世強的運氣特別“差”,除了輸掉了96年贏的幾萬元,還另外輸掉了4萬多元。98年,王世強又認識了一個新的賭友夏某。2000年,芮某又加入了他們的“隊伍”。隨著“隊伍”的擴大,王世強輸的錢也越來越多。
  王世強才開始和他的賭友打牌“詐機”時,輸贏還比較小。到97年,他們打“詐機”一般500元底子錢,加錢是100元一次,可以吊50元。玩到2001年的時候,底子錢變成了1000元,加錢200元,每場輸贏已在一二十萬元。到了2002年,王世強越賭越大,每場輸贏都是四五十萬元。家中的錢輸光了之后,王世強把手伸向了公款。
  挪用巨額公款膽包天
  王世強在賭場上連連“失意”,越陷越深,但他并不甘心,一直幻想著有朝一日能夠贏錢扳平。苦于沒有本錢,他開始鋌而走險,100多次挪用單位資金用于賭博活動,前后達599多萬元。這些錢,大部分是他從單位的基建帳上直接取出來的,有的是他從出納會計處、醫(yī)院收費處借的,隨著時間的推移,王世強從單位拿的錢越來越多,他也越來越擔心,生怕那天被他人發(fā)現。
  2002年7、8月間,王世強的“運氣”好了起來,有一次竟然贏了50多萬元。當時他心里想,只要把從單位拿出來的錢扳回來填平了,就再也不賭了。可是令他沒有料到的是,他的好運氣非常短暫,接下來,他連連輸錢,最多的一次輸了50多萬元。
  2003年12月,因單位資金緊張,經王世強介紹,溧水縣中醫(yī)院向某公司借款200萬元,2004年6月,溧水縣中醫(yī)院通過向職工借資籌款300多萬元,準備歸還向某公司借的200萬元,但王世強只還了100萬,另外100萬被王世強截留在賭博中輸掉了。
  另外,據王世強交待,2000年9月20日,王世強通過熊某個人承包中藥炮制部帳戶,將單位行政帳上的公款人民幣6.5萬元提現后用于賭博。2001年1月4日,他又將單位基建帳上的公款人民幣20萬元匯到中藥炮制部帳戶,準備提現用于賭博,后此款被熊某借用。2000年12月至2004年8月,他將單位基建帳上的公款提現100次共計人民幣441.08萬元,用于賭博。2002年2月至2004年8月,他又從財務科下屬收費處“借款”10次共計人民幣19.9萬元,從出納會計費慶玲處“借款”4次共計人民幣9.1萬元,均用于賭博。2004年7月,他將單位支付給溧水縣物價局的9000元物價年審費截留后,用于賭博。王世強還挪用單位基建帳上的庫存現金人民幣21530.65元,進行賭博活動。
  惡夢醒來自首求解脫
  屢戰(zhàn)屢敗的王世強感到無顏面對妻兒,2004年8月19日,他和妻子協議離了婚,兒子由妻子撫養(yǎng),王世強把家里唯一的財產給了她們。
  就在當天晚上。控制不住自己的王世強又走上了賭場,奇跡沒有也不會發(fā)生,妄想扳平翻身的王世強這一次又輸了5萬元。
  2004年8月23日,感到無路可走的王世強來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同年8月26日他被監(jiān)視居住,同年9月1日被刑事拘留,9月14日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逮捕。2005年1月11日,涉嫌犯有挪用公款罪的王世強被提起公訴。
  南京中院經審理查明,2000年9月至2004年8月,被告人王世強利用擔任溧水縣中醫(yī)院財務科科長、主辦會計和基建帳主辦、出納會計的職務便利,挪用單位公款5996330.65元,進行賭博活動,數額巨大,且不退還。
  法院認為,被告人王世強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進行非法活動,數額巨大不退還,其行為已構成挪用公款罪。經查,被告人王世強于2004年8月23日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后如實供述了挪用公款進行賭博的犯罪事實,應認定為自首,依法可從輕或減輕處罰,歸案后認罪態(tài)度較好,可酌情從輕處罰。
  但鑒于被告人王世強挪用公款次數多、時間長、數額巨大,進行非法活動,且不退還,給國家財產造成重大損失,故對被告人王世強不予減輕處罰,可予從輕處罰。
  法院依法對被告人王世強作出如上判決。
  愧對單位家人悔過遲
“我也曾是一名好職工,一個好兒子、好丈夫、好父親,走到今天這一步,我后悔不已。”
  王世強投案自首后,寫了一份“悔過書”。對他自己來說,悔過來得太遲,但這個瘋狂賭徒的下場,對于那些仍沉迷賭博的人來說無疑敲響了一記警鐘。
  “從參加工作開始,我就想著好好工作,做一個對社會、對家庭有用的人,報答父母親多少年辛辛苦苦的養(yǎng)育之恩。下班后我也不到那里去,只在家里看看書。后來,我認識的人越來越多,這些人良莠不齊,漸漸地我染上了一些不良習慣,尤其是賭博的惡習。”
  “從一開始的小來來,到后來每場輸贏幾十萬,我一步步地陷進了賭博的深淵,不能自拔。這其中主要原因在于自己沒有控制好自己的欲望。”
  “人一旦失去理智后,往往什么事都做得出來。當我第一次挪用單位的公款時,心里也曾害怕過,也知道是犯罪行為,但是我又抱著僥幸心理,我無數次地夢想著有朝一日能贏回挪用的公款,把賬填平,就是這樣我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遠、越陷越深,造成了今天無法彌補的巨大損失。”
  “面對今天這個現實,我也思考過,除了外界的誘惑外,更主要的是我沒能好好地把握好自己,自己美好的前程這樣被我親手毀滅。我奉勸社會上仍在參與賭博的人及早收手,賭博是害人害已害社會。賭博沒有好下場,結果只能是自我毀滅。”
  法官諄諄告誡莫賭博
  宣判后,王世強表示服判不上訴。
  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主審此案的張法官在接受采訪時說:王世強本來有一個體面的工作,有一個幸福的家庭,但是如今弄得身敗名裂、妻離子散的結局,其根本原因就是賭博,賭博使他利令智昏,使他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賭博害了他,害了他的家庭,也害了他所在的單位,
  張法官說,自古以來,賭博這種惡習不知害了多少人、多少個幸福的家庭。春節(jié)到了,家人親友歡聚,享受天倫之樂,大家要積極開展健康、高雅、有益的娛樂活動,走親訪友時多敘親情友情,切莫參加賭博活動,要同賭博活動作堅決的斗爭。大家要從王世強案件中吸取教訓,從一開始就要抵得住誘惑,面對誘惑要堅決的拒絕,勇敢大聲地說“不”,那些已經參加過賭博的人要立即收手,決不能存有翻本的幻想,要樹立勞動致富的思想,踏踏實實的做人,踏踏實實的做事,時刻想著對家庭對社會的責任,只有這樣,才能過一個歡樂詳和的春節(jié),才能真正享受到生活的樂趣。
  

      

 
文章出處: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趙興武、徐高純、刑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