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揚州訊:江蘇省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落實“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指導方針,加大人才隊伍建設,有效促進了審判工作的發展。今年1至7月,該院案件平均審理天數比去年同期減少8.8天,法定審限結案天數等指標在全省排在前三位。結案率同比上升3個百分點;全市法院信訪案件數同比下降了51.02%。
  該院注重培訓工作制度化建設。2003年以來,該院先后制定了《各類考試制度》、《參加各類培訓和學歷教育的管理規定》、《關于開展建設學習型法院活動、進一步加強學習的實施意見》、《兼職教師管理辦法》、《關于在職參加各類學歷教育和培訓的規定》,對培訓工作進行規范。
  該院堅持培訓形式多樣化,以考促學。今年組織三大訴訟法考試,實行法官教法官的模式:該院在全市法院范圍選拔一批優秀法官為法官培訓兼職教師,在參加培訓、教材資料、學習考察等方面積極為他們提供條件。加大法庭一線人員的培訓力度,制定了全市法院巡回培訓辦法,今年以來,舉辦各類培訓班7期,開展專業講座2次,巡回培訓11次,培訓923人次;新錄取攻讀在職法律碩士的22人,12人獲得法律碩士學位,今年又與人民大學、吉林大學聯辦法律碩士揚州教學班,140余人報考。
  該院加強培訓結果業績化。一是為每人建立了學習考試卡,凡參加由中院或上級法院統一組織的各類業務考試的成績及時登記,納入業績檔案,學習考試成績作為部門考核的指標,進行量化,在法官業績考評中列出專門考核項目,培訓考試情況作為評優評先、晉級晉職的參考依據;二是嚴格考試程序。無正當理由未參加當年業務考試的,以零分計算成績。考試成績不合格的,經補考合格的以補考成績計算,經補考仍不合格的,要參加待崗培訓。



      

   
文章出處:轉載自人民法院報
文章作者:劉 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