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連云港訊:專項整改活動進入健全制度階段以來,連云港市新浦區法院在建章立制、實現長效管理的基礎上,以四項措施強化審判管理工作。
  整合審判管理職能。在對審管辦機構單列的基礎上,配齊配強力量,人員由原來的2人增至6人;同時,將原來由審監庭、政治處、審管辦分管的案件質量評查、報結案件扎口管理、審判質量效率指標統計評估、法官個人業績考評四項職能進行整合,由審管辦統一行使。
  規范審判管理制度。通過制定《案件審判流程管理操作細則》、《法官審判業績考評操作細則》以及重新修訂《案件質量評查操作細則》,在規范報結案扎口管理、審限管理、案件質量管理、法官業績考評管理等內容的基礎上,又制定了《關于規范審判管理行為工作規則》,使審判管理工作的運行更加制度化和規范化。
  重申審判情況分析制度。規定業務庭長每個月在分析本部門及人均收結案、案件上訴及改判發回重、審限等情況的同時,重點要對當月及一段時間內案件數量、類型、質量等方面出現的變化和特點以及重要事件處理情況進行綜合分析,并形成書面報告在審判情況分析會上進行匯報及交流,以便為審判管理工作提供科學決策依據;健全開庭信息公示制度。該院率先在全市實現開庭信息電子屏幕滾動顯示以來,增加了審判工作透明度,方便了當事人參加訴訟。但由于個別業務部門負責人責任心不強,有時不能按時報送開庭信息,致使“窗口”形象受到影響。為此,該院進一步完善信息報送制度,規定各業務部門每周五下午4點鐘以前必須將下周的開庭信息以規定格式發送;同時,網管員應當準確及時將開庭信息公布,以不斷擴大人民群眾對司法活動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文章出處:連云港市新浦區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周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