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蘇州訊:作為蘇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信息處處長平某,在負責電腦采購期間,多次收受賄賂8萬余元,近日蘇州市滄浪區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平某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沒收財產人民幣三萬元。2005年11月8日該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將移交監所執行。
  上海交通大學畢業的平某于1992年2月至蘇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作,于2004年6月被任命為蘇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信息處處長。信息處主要擬定勞動和社會保險信息管理及其網絡規劃、規范、標準并組織實施;負責本部門局域網的建設、維護和管理。
  蘇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近年來為了加快現代化社保體系建立,在完善勞動力市場信息網、南北流動就業信息網建設的基礎上,為了充分利用社區現有資源,加強對失業人員的動態管理,完善社會化服務功能。通過光纜、ADSL寬帶將網絡向街道和社區進一步延伸,實現市、區、街道、社區“四級”聯網,全面配備計算機、觸摸屏等設備。而這些設備的采購,大部分是由信息處平某負責。
  由于采購設備的金額大,都是通過政府采購招投標的形式。一般是由平某年初制訂預算,對采購什么品牌的設備也首先由平某提出建議。
  2003年在數據中心建設過程中,需要購買小型機等中心設備,通過政府采購蘇州某計算機系統工程有限公司中標,合同金額達400余萬元。為了感謝平某在這筆業務上的幫助和支持,工程公司先后兩次送人民幣20000元、美元5000元。平某收下后總是忐忑不安,其中5000美元則一直藏在了自己家的吸塵器之內未敢使用。
  而涉及“四級”信息服務系統的終端設備的PC機查詢設備觸摸屏和打印機等,則由蘇州市某電腦公司中標,總金額也在500萬元左右。2003年平某到歐洲出國考察之前,電腦公司總經理以餞行為由送上了500美元,回國后則回贈總經理價值50歐元的香水一盒,以示禮尚往來。在2004年中標200多臺電腦后,電腦公司總經理以每臺電腦50元的回扣比例送上了12000元。在工程基本完工之際,又奉上2萬元作為感謝,這些平某都是推托一番后一一笑納。
  站在法庭,平某對這些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但他也表示,“作為勞動保障局信息部門在全局的工作中是最苦最累的,在這個工作中與兩家中標單位有了送錢、收錢,他們這個錢我是不應當收的,但我沒有利用自己的職權損害國家利益,整個項目的完成最大利益是國家取得的。同時工作中大家合作愉快,這個項目完成的比較好,大家比較高興,所以取一部分錢出來,作為一種形式來高興一下。”
  2005年10月26日,蘇州市滄浪區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平某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沒收財產人民幣三萬元。贓款人民幣85238.42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判決后平某未提起上訴,11月8日,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
文章出處:蘇州市滄浪區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華建文、魏 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