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宿遷訊:宿遷市宿城區法院本著“管好隊伍不出問題、辦好案件盡到天職、凝心聚力留住人才、運轉有序按部就班、符合實際樹立形象”的原則,堅持一手抓審判工作,一手抓黨風廉政建設,從“教育、制度、監督、保障”四個方面著手,建立“不愿為、不能為、不敢為、不必為”四個機制,形成了“黨組統一領導,紀檢組織協調,部門各負其責”的局面和“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責任制體系。
  一、加強教育,構建不愿為的自律機制
  反腐倡廉,教育為先。要預防腐敗,從源頭上防止腐敗行為發生,不但要抓政治教育,還要注重提高審判人員業務素質,以業務水平的提高帶動政治素質的提高。
  一是強化政治學習,提高政治素養。注重抓好經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結合開展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和“規范司法行為,促進司法公正”活動,發揮網絡平臺作用,開辟了警示教育專刊,發布警示教育案例,不僅選擇反面典型進行警示教育,還加強正面教育,積極開展向宋雨水、金桂蘭學習活動,使法官堅定理想信念,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
  二是創新學習載體,達到學用一致。把組織干警學習納入經常性工作制度,深入開展“以考促學”活動,年初制定考試計劃,將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在全院出題考試,嚴格考試紀律,真正達到以考試促進業務提高的目的。實行外出培訓人員授課制,由參加培訓人員將學到的知識講給大家,達到“一人受培訓、全員有提高”的效果。
    三是加強調研宣傳,提高審判水平。為在全院營造勤學習、鉆業務、善調研的良好氛圍,充分調動干警的積極性。去年該院被市級以上媒體采用宣傳文章400余篇,調研文章100余篇,體現了干警良好的法學素養。
  二、建章立制,構建不能為的防范機制
  該院從抓制度建設入手,采用多種形式強化黨風廉政建設各項責任制的落實,以“黨風廉政責任書”、“干警廉潔保證書”、“家屬助廉承諾書”筑起反腐倡廉的堅固防線。
  一是黨組書記、院長與各分管領導、各分管領導與分管部門負責人簽定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規定了一把手與分管領導及各部門負責人在黨風廉政方面的責任義務、獎懲措施,使黨風廉政的各項責任和各項措施落實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層層有人抓、人人抓落實。
  二是全院干警人人簽定《廉潔保證書》。在實行干警廉政保證金的同時,干警每人都自覺簽定了《廉潔保證書》,保證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杜絕《法官法》規定的十三種不得有的行為,公正司法,廉潔辦案。
  三是法院黨組與干警家屬簽定了《家屬助廉承諾書》。法院黨組認真履行廉政教育、監督與管理職責,做到對干警政治上關心、生活上關懷、身體上關愛,使之成為政治合格,思想過硬,業務精通,品德高尚,紀律嚴明,身體康健的優秀干警。干警家屬積極履行協助法院對干警教育幫助和“八小時以外”的廉政監督職責,堅決支持法院的廉政建設,在家庭生活中關心、支持法院干警,常吹清廉之風,做干警的堅強后盾。不為案件說情打招呼,堅決反對和杜絕吃請、受禮等不正之風,與法院黨組一道共建“廉潔文明之家、和睦幸福之家”。
  三、嚴格責任,構建不敢為的懲戒機制
  加強監督制約是形成“不敢為”懲戒機制的重要途徑。該院將監督貫穿到審判工作中,嚴格責任追究制度,取得了良好效果。
  首先是強化監督制約。通過向當事人發放廉政監督卡,公布舉報電話,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旁聽案件審理,聘請廉政執法監督員,召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座談會,實行審委會委員旁聽庭審等方式,保證案件程序上公正、公平、公開,增加審判透明度,形成了多層次、全方位監督的格局,防止腐敗行為的產生。實行執行案件換人執行制度,每個執行員定期拿出部分自認為難以執行的案件,另行組織人員執行。這樣,改變了案件執行工作“一人包辦難監督”的情況,起到了良好效果。其次是加強廉政考核。在全院《崗位目標責任制考評辦法》中,廉政建設工作占了較大比重;在制定個人考核辦法中,實行廉政建設的“一票否決制”,有重大違反紀律的行為,不予評先、評優、提拔。全院初步建立了客觀、科學、全面、量化的廉政建設評價體系。再次是嚴格責任追究。按照“一崗雙責”的要求,從院長到一般法官,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對工作出現失誤或產生不良影響的,嚴肅追究責任人、庭室負責人及分管領導的責任,在全院進行通報批評。
  四、改善條件,構建不必為的保障機制
  良好的辦案環境,可以提高法官對職業的認同感、責任感、使命感和自豪感。該院把從嚴治院與法官待遇從優結合起來,為了給大家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維修改建了原有的審判辦公樓,建有大小審判庭8個,每名同志都有寬敞明亮的辦公室,人手配備一臺計算機,安裝了局域網絡系統,實現了無紙化、現代化辦公。建起了圖書室、電子閱覽室、健身房,各個活動場所全天開放,鼓勵干警在干好工作的同時,積極參加學習和娛樂、健身等活動。重要節假日,組織各種健康有益的文體活動,豐富業余文化生活,激發了法官愛崗敬業、奮發向上的熱情。
      

  

   
文章出處:宿遷市宿城區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朱來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