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會的主體,只有緊緊依靠廣大人民代表,與人民群眾保持血肉聯系,才能真正做到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廣泛集中民智,從而推動和促進人民法院各項工作。近年來,沛縣法院結合當地實際,普遍采取了邀請代表視察法院工作、旁聽案件審理活動;認真辦理代表建議和個案監督案件;及時接待代表來信來訪,進行經常性走訪、座談、發放征求意見函;開辟人大代表旁聽庭審的綠色通道,積極為代表視察法院工作創造條件,僅2005年上半年就直接聯絡人大代表270余人次。
  在院領導的重視和關心下,沛縣法院督查與聯絡工作形式靈活多樣,工作全面扎實。最為突出的一點就是沛縣法院確保及時寄送法院信息,通報法院重大工作事項。沛縣法院自辦的“法院信息”以報紙的形式每十天出版一期,自2004年3月開始,向全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寄送,全縣轄區內有人大代表350人,政協委員200人,確保每期信息準時寄送到每一位代表和委員們手中;為更廣泛的擴大監督范圍征求意見,另外向各部委辦局機關單位寄送650份 ,每期報紙的總寄送量達1200余份,大大拓寬了監督范圍,充實了監督形式。這種高密度大范圍的互動交流不僅在全市法院系統中獨一無二,在全省政法機構中也是極罕見的。
  在此基礎上,沛縣法院還積極開展了一些活動加強與人大的督查聯絡。結合各個時期重大活動定期邀請人大代表視察法院工作;邀請人大代表旁聽庭審,定期征求人大代表意見;積極走訪人大代表;聘請人大代表擔任廉政執法監督員和行風監督員;認真辦理人大代表來信和人大轉辦信件;內網外網同時設立專欄等等,通過這些形式多樣的活動,真正實現了社會效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的統一。
  在新的一年里,沛縣法院總結過去的工作成績和施實經驗,制定了一系列加強本院與各級人大代表之間聯絡的規定,自覺接受監督,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加強與人大代表聯絡工作的決定》和《關于人民法院辦理全國人大代表來信暫行規定》的精神,切實負責的做好相關工作,做好法院與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良性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