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省高級法院向社會發布2014年江蘇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藍皮書,該書包括我省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狀況、知產司法保護典型案件,同時全面介紹了2014年度我省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工作的基本情況和主要舉措。

  據介紹,這是我省第七次向社會發布知產司法保護藍皮書。2014年,全省法院共受理知識產權民事案件7733件,受理知識產權“三合一”改革試點刑事案件364件,受理知識產權“三合一”改革試點行政案件33件,審結27件。在新收的一審民事案件中,商標權糾紛案件、著作權糾紛案件、專利權糾紛案件仍居前三位。全省法院深化司法改革,完善知識產權審判工作機制,積極探索法院內部審判權運行機制改革,制定知識產權庭審判權運行機制改革試點方案,大力推進以審判長為中心的審判團隊運行和管理模式??偨Y推廣專家證人參與知識產權訴訟的方式,注重從審判工作機制層面探索解決技術事實查明的有效方式。進一步合理配置知識產權管轄法院資源,2014年新增泰州醫藥高新區法院管轄部分知識產權一審案件,進一步擴大南京鐵路法院知識產權案件管轄范圍,負責審理發生在南京市除鼓樓區、玄武區、建鄴區、六合區法院管轄之外的一般知識產權案件。

  省高級法院民三庭庭長宋健介紹,此次藍皮書公布的全省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十大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從不同方面體現了司法裁判的尺度和價值取向。在南京寶慶銀樓連鎖發展有限公司與南京寶慶銀樓首飾有限責任公司、南京寶慶首飾總公司等特許經營合同糾紛及商標侵權糾紛案件審理中,法官合理平衡商標許可人與被許可人的利益,明確被許可人商標使用的合理邊界,盡量促進特許經營合作協議的履行,促進市場發展。此案入選2014年中國法院十大知識產權案件。在葛芳訴省知識產權局專利侵權糾紛處理決定案中,法院從標準的性質入手,認定被標準披露的技術特征與現有技術特征結合產生的權利要求不能被認定為實施標準所必要的權利要求,平衡了專利技術貢獻者與標準實施者之間的利益,這是國內首例涉及標準專利侵權認定的行政訴訟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