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豐縣法院為加強審判工作的公開和透明度,讓群眾更多更好地了解審判工作的職能作用,采取多項舉措,積極開展各項審務公開活動。

一是公開立案程序,推出立案服務承諾制。在立案大廳的顯著位置,將當事人申請立案的程序和步驟,需要填寫提交的材料,各類案件應交納的訴訟費用等注意事項予以公示,并在設置明顯標志,指導當事人進行訴訟活動,確保當事人的訴訟知情權、參與權,正確地行使訴訟權利。

二是公開收費辦法,嚴格執行訴訟費標準。通過宣傳欄、大屏幕、網絡等向社會公布法院訴訟收費的范圍、標準和根據。公開減、緩、免交的基本條件和程序,凡是未經公布的費用一律不得收取。嚴禁超標準、超范圍收費。

三是公開審判制度,增強審判工作的透明度。嚴格執行公開審判制度,對年滿18周歲的公民,可持有效身份證件進入法庭,旁聽公開審判的案件;新聞記者經過批準,可以攜帶有關器材進入法庭,對法院公開審判案件進行直觀的采訪報道;凡是公開審判的案件,允許有關當事人或者訴訟代理人持有效證件到法院查閱有關裁判文書。

四是公開庭審程序,強化法院庭審的透明度。民事、行政案件,凡是能當庭宣判的案件,應當當庭宣判。不能當庭宣判的案件,法官應當當庭小結舉證、質證、認證情況和爭議焦點等,使訴訟當事人明確了解庭審的進展和結果。??

五是公布執行程序,擴大執行工作的公開性。、明確告知當事人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法定期限,以避免當事人因超期申請強制執行而導致實體權利得不到保護;對法院辦理的重大執行案件或者社會關注的案件,向社會公布執行工作的程序,法院查封、扣押、凍結和劃撥被執行人財產的情況;對執行工作中處理和拍賣物資,向社會公開其拍賣和變價過程;對法院正在辦理的執行案件,讓當事人了解案件執行的進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