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38早上,啟東法院執行局局長辦公室迎來了一位面帶喜色的當事人,他叫沈裕榮,是來送感謝信和錦旗的,感謝執行局副局長黃志勇在24小時之內幫他把拖了2年的案件給解決了。事情還得從年前說起,沈裕榮與陳某人身損害賠償一案,因陳某在判決生效后一直在外做工,地址不明,致使該案2年沒有執結,215中午,沈裕榮發現陳某回到家中立即向該院執行110舉報。黃副局長接警后,沒有考慮當時已是中午休息時間,迅速組織警力趕赴陳某住處。盡管對陳某做了大量的說教工作,可其依然不愿履行義務,經請示院長批準后對陳某采取了司法拘留強制措施。第二天陳某女婿來到法院以擔保人身份與沈裕榮達成了還款協議。老沈的賠償款終于有了著落,而這僅是申請執行人通過春節執行110途徑解決諸多案件中的一案。

啟東法院針對一些被執行人借在外打工而惡意不履行義務的現象,有針對性地抓住被執行人返鄉過節這一時機,從21224日,實行春節期間執行110110實行 “有警必接、出警必快”的工作原則。為了使當事人的權利盡快得以實現,該院執行人員放棄了春節與家人團聚和休息的時間,始終堅守在執行一線。今年春節期間共出警50余次,執結案件15起,達成和解和部分履行案件20起,執行到位標的額30萬余元,取得了較好的執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