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江蘇省淮安市淮陰區法院樹立“和諧拆遷”的理念,以保護被拆遷人合法權益為已任,妥善處理房屋、土地拆遷案件。2004年以來,該院共審結拆遷案件44件,無一件引起矛盾激化,無一件引發群眾上訪,贏得了群眾的贊譽。

依法拆遷保和諧

要維護被拆遷人的權益,“依法”是處理拆遷糾紛的前提和保證。淮陰區法院在審理拆遷案件中,對違反拆遷程序和違反拆遷安置補償標準的案件,能堅持原則,堅決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居民張某與某房產開發公司拆遷安置補償糾紛一案中,張松房屋被拆除后又向法院起訴,認為他與開發公司的拆遷協議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補償標準過低。法院受理該案后,經仔細審查,發現安置補償協議確有不合法之處,后法院說服開發公司向張某補充給付了補償款,維護了張某的利益。為提高淮陰區依法拆遷的水平,該院還多次和拆遷工作人員召開座談會,提高他們掌握法律和政策的水平,提高他們化解糾紛的能力。

強化調解促和諧

拆遷案件矛盾一觸即發,處理稍有不慎,極易影響社會穩定。在處理拆遷案件中,淮陰區法院強化調解工作,將調解貫穿于案件審理的全過程。某高校因擴大校園規模征用了附近群眾的土地,在履行完各項用地手續后,部分村民因土地征用補償款問題不讓施工。法院受理這起案件后,多次深入到群眾當中,通過調查了解、召開座談會等形式,了解群眾的想法。后辦案法官通過調查了解到,村民不讓施工的原因是對征地人口的統計存在不滿。該院立即和有關部門一起進行核查,發現確有遺漏之處,后通過協調有關部門及時采取了補救措施。由于工作扎實細致,得到了被征地群眾的認同和贊許,一起矛盾非常尖銳的糾紛最終化干戈為玉帛,雙方握手言和。

“人性化”執法顯和諧

在處理拆遷案件中,淮陰區法院強調“人性化”執法,對確有困難的被拆遷戶,積極幫助他們解決困難。在審理區土地儲備中心訴胡某房屋拆遷糾紛一案中,被拆遷戶胡某夫妻都下崗,靠一個家庭豆制品作坊供養兒子上大學,雖然安置的住宅樓可以解決居住的問題,但因小區內不準開豆腐坊,其家庭收入來源可能被斷絕。因此,胡某拒絕拆遷。為此,法院在審理案件中,積極與有關部門協調,在近郊為胡某解決了一塊宅基地,既解決了拆遷的進度問題,也解決了被拆遷戶的實際困難,雙方都十分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