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響水法院五項措施完善案件質量評查工作。

一是強化院領導重視和庭長負責制落實。將完善、深化案件質量評查工作納入審判委員會重要議事日程,進一步配好質評工作人員,落實質評工作程序;分管院領導要加強指導和監督,督促檢查質評人員履行職責情況;實行庭長對本部門各類裁判文書質量負全責、案件承辦法官和書記員對庭審筆錄以及各類筆錄共同負責的工作責任制。

二是強化案件評查的力度。質評工作始終要“嚴”字當頭,案件評查不能僅停留在一些淺層次、枝節性的問題上,而應進一步加大評查力度,要在發現影響審判質量效率的深層次、實質性問題上下功夫,要嚴格評定案件質量等次,嚴格認定案件差錯責任,對質評中發現有違法審判線索的,要及時反饋至紀檢監察部門。

三是強化對評查結果的信息反饋。及時在局域網公示案件質量評查結果,質評人員與承辦人員相互溝通、交換意見;質評組每季度在全院大會上表揚優秀案件承辦人及部門,通報案件質量評查中發現的級別錯誤及各種質量問題,分析問題成因;業務庭負責人主動參與案件的集中評查和級別錯誤的討論分析,實現評、查、改三位一體。

四是強化案件質量的獎優懲劣力度。堅持寬嚴適度的原則,進一步將案件質評與考核工作有效對接;按月、季度、半年、年終分別對優秀案件采取通報表彰、物質獎勵、目標考核加分等方式兌現獎勵;不合格案件、反復出現同類瑕疵的案件承辦人采取批評教育、通報、限期改進、適當的物質懲罰相結合等方式加以懲罰;政治處、審管辦分別對照相應考核標準,對評查出的問題,分別扣除責任人所在部門及其本人相應的分值,并做出相應處罰。

五是強化案件質量評查成果的轉化和運用。質評組在評查案件的同時要注意發現和總結先進的審判經驗,倡導推廣好的審判方式和方法。通過集中評查和級別錯誤的討論、審判委員會對重大級別錯誤的討論與認定、質評組對質評工作的運行情況進行深入分析等方式,查找案件質量評查機制中存在的問題,不斷改進評查方法;對案件質量評查結果進行綜合分析及重點調研,及時轉化成調研成果,指導審判實踐;將案件質量評查結果作為庭審目標考核和干警業績檔案的重要內容之一,加大對一線法官審判質量和庭審能力的考評力度,規范書記員的記錄、裝卷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