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鎮江訊:近年來,鎮江市潤州區法院圍繞構建和諧社會,主動延伸審判職能,將訴訟調解與人民調解有機結合,構建以人民法庭為中心,各鄉鎮人民調解中心和村、社區的人民調解委員會為支點,民調人員為骨干的“訴調一體化網絡”。大家擰成一股繩,同唱協作曲,把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 328,該院南徐法庭委托蔣喬鎮秀山村村委會民調委員,用親情、友情、鄰里情去感化訴訟當事人,用道理和法理教育當事人,讓兩名當事人終于心平氣和地接受了調解,并化干戈為玉帛。   

原告竇強和竇林(化名)是前后鄰居,兩家關系一直不錯。去年夏天竇強家的一棵樹不幸被雷電擊中,大樹又將電線碰壞,毀壞了竇林家的家用電器。為防止再遭受雷擊,竇林將樹鋸掉,在鋸樹過程中砸壞了原告家的門樓。竇強得知消息后,提出要7400元賠償,遭到對方拒絕后,撥打了110報案。在請來林業部門查看現場后,他們將這棵樹折價為670元,加上門樓修補費用,派出所提出了雙方以1000元了結糾紛的方案。但是竇強依舊覺得賠償數額太少,便訴來法院,要求對方賠償。原告竇強情緒激動,以“受害者”的身份要求法院為他討回說法,并提出要對損害的樹木和院墻進行鑒定估價。    

在詳細了解案情后,承辦人張忠娣認為應盡量使矛盾能夠在庭外和解,避免鬧上法庭后使矛盾公開和激化,增加調處的難度。將案件委托給村民調組織,用他們熟悉農村、農民的行為方式和思維模式,做農民的工作。在和村委會溝通后,村黨支部副書記魏良承和該村民調委員、區人大代表張榮英一口同意協助法院做工作。調解當天,原、被告從昔日鄰居成為冤家,兩人是怒氣沖沖,現場氣氛劍拔弩張。有著三十多年民調經驗的魏書記從鄰里好、賽金寶角度出發,先和他們拉起家常。區人大代表張榮英作為和原被告的同村人,從弘揚“遠親不如近鄰”的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入手,向雙方當事人說情、講理、論法,曉以利害。見竇強有所觸動,承辦人又趁熱打鐵,指出通過訟勢解決必然要拖延時間,且光鑒定費就要預交2000多元,給雙方當事人帶來不必要的精力、經濟損失,還有可能進一步激化矛盾。經過多方做工作,竇強終于松口了“這件事由你們做主了”。在村民調組織的調解下,原被告雙方被說服,竇林同意為自己的過錯給對方造成的損害負責,最終達成了和解撤訴。竇林答應賠償800元,并修復門樓。兩人還在眾人的掌聲中握手言和,恢復了友好的鄰里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