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5日中午,銅山縣法院民一庭調解室內,兩名農村婦女執手互表歉意,并同聲向周忠喜法官道謝。看到曾經拔刀相見的當事人言歸于好,三年時間四起審執案件瞬間如過眼煙云,周法官更是有著說不出的高興。

事情還要從三年多前說起。2003115日上午,銅山縣大彭鎮農民謝俠因壘墻與鄰居李玲發生糾紛,持械互毆中,李玲頭部外傷致顱骨凹陷粉碎性骨折,致十級傷殘,謝俠肋骨骨折兩根,也構成輕傷。次年3月,李玲以謝俠犯故意傷害罪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自訴,謝俠當即提起反訴,經法院調解,雙方放棄了追究對方刑事責任的指控,醫療費相互折抵后,謝俠應再賠償李玲經濟損失17400元,其中當庭支付6000元,余款一年內分三次付清。但此后謝俠并沒有按期履行義務,李玲分兩期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然而,由于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兩個案件的執行并不順利,情緒失控的謝俠不僅曾以喝農藥自盡相威脅,而且在執行法官面前竟持斧頭欲砍向李玲,法院依法對謝俠采取過拘留和搜查措施,雙方矛盾進一步惡化。前不久,李玲再次將謝俠告上法庭,追索二次治療費用,同時,申請立案庭和執行局凍結了尚未成家的謝俠之女名下的存款3.3萬元。

51歲的周忠喜法官接到案件后,根據訴狀得知雙方積怨甚深,案結事了難度很大,馬上找到幾任執行法官了解被告經濟能力及其他情況,并且通知被告之女共同到庭,準備有針對性地做調解工作。果然,四載的仇怨彌漫在法庭,雙方不僅在事件責任上繼續糾纏,被告謝俠更矢口否認有賠償能力,稱法院查封的存款是女兒個人財產,其女兒與男友也當庭證實存款是他們打工的收入和準備結婚的彩禮;原告李玲則盡情地宣泄傷痛的折磨和三年來沒再得到分文賠償的苦楚,并且因為法院成功凍結了3萬多存款,自然當仁不讓。周法官仔細聽取了雙方的陳述,耐心地進行思想疏導,從國家構建和諧社會談到鄰里和睦相處,從古代“千里修書只為墻”的典故談到雙方矛盾對子女和家庭的影響,并且分頭與雙方進行情理、法理的溝通。同時,利用雙方代理人向各自當事人講明利害關系,被告謝俠的女兒當場表示,愿意拿出屬于自己的存款代替母親履行義務。真心,誠心,互諒,互讓,經過三個半小時的悉心調解,原、被告終于自愿達成協議,本案起訴標的1.68萬元,加上執行款和遲延履行的債務利息2萬元,計3.68萬元,被告從凍結的存款中一次性償付1.65萬元,其余的原告主動放棄。昔日橫眉冷對的冤家,在莊重神圣的法庭里解開了糾纏三年多的心結,融化了怨恨的堅冰。

“案結事了我所求,惟愿干戈化玉帛”。當日下午,周忠喜法官就馬不停蹄地趕到銀行營業所,解除了對被告存款的凍結,將其中1.65萬元劃撥到法院指定的帳戶,李玲近四載的訴訟終于有了完美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