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訴信訪無小事,群眾利益大于天。鹽城市兩級法院認真貫徹最高人民法院王勝俊院長“做好涉訴信訪工作,必須強化群眾觀念,必須堅持源頭治理,必須建立長效機制,必須工作重心下移”的重要指示,嚴格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開展案件信訪評估預防工作的若干意見》等五項制度,把案結事了人和作為終極目標,走出了一條獨具特色的涉訴信訪化解之路。

領導下訪聽民意

 

做好涉訴信訪工作,領導干部率先垂范。市中院專門出臺《關于涉訴來訪人約期接談的規定》和《關于庭(局)長對口預約接待的暫行規定》,推出約期接談逐級負責制。對不服生效裁判的初次來訪,原則上由原審法官負責接談;對重點案件或者當事人對原承辦法官接談不滿意的,由原案件合議庭審判長和該審判業務庭庭長逐級負責接談;對于重大疑難案件和群體性糾紛案件,在逐級接談化解的基礎上,由分管院領導或院長負責接談。2011年,全市兩級法院領導干部共約期接談各類案件600余件,承辦法官約期接談案件1200余件。經領導干部約期接談的來訪人,絕大多數息訴罷訪。

 

與此同時,每年4月和8月,市中院統一部署開展領導干部下訪“金橋行動”,組織全市法院領導干部帶著三類案件下訪,即上級交辦涉訴信訪案件中尚未息訪罷訪的信訪案件,各法院各條線排查出的可能赴京上訪的涉訴信訪案件,以及審理執行中情緒對立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通過法院領導干部包案下訪,真正做到聽民意、化民怨、解民困,使一大批矛盾糾紛得到妥善化解。

 

201112月,亭湖法院在下訪某剎車片生產企業時發現,該公司系亭湖區某大型企業的下屬企業。因受宏觀經濟形勢影響,公司產品大量積壓,生產經營陷入困境。不久前,該院受理了一件針對該企業的申請執行案件,如對該企業實施強制執行,必將導致數百名工人失業,企業也將徹底喪失生機,從而誘發不穩定因素。針對這一情況,亭湖法院在把握糾紛癥結的基礎上,院領導多次組織協調,提出以物抵債的和解方案,最終贏得了當事人的認同,促使一起標的近300萬元的涉困難企業矛盾得到有效化解,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源頭化解防糾紛

 

涉訴信訪是衡量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指標,關乎社會的和諧穩定。為了從源頭上解決涉訴信訪難題,全市法院作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市中院在全省率先推出涉訴信訪“四同時”工作法,即在立案審查的同時發出信訪預警,審判決策的同時開展信訪評估,重大行動的同時制定信訪預案,程序流轉的同時傳遞信訪責任,提前預防可能出現的信訪風險。濱海法院在全省較早開展訴前調解工作,在實踐中形成了法院主導、法官指導、人民調解員共同參與的訴前調解“濱海模式”;大豐法院建立“1+5”庭所共建體系,5個人民法庭與轄區司法所建立定期會商指導例會制度、與派出所建立定期矛盾糾紛函告制度、與法律服務所建立公正司法和廉政監督告知反饋制度、與交巡警中隊建立巡回審理制度、與村(居)民委員會建立平安月報制度,搭起了共同預防矛盾糾紛的大平臺;亭湖法院立足主城區矛盾糾紛的實際,先后與17個市直行政機關、行業協會簽訂和諧共建協議,在全區16個鎮、街道、經濟區和12家市直行政機關設立審務工作站,在全區204個村(居)設立審務工作聯系點,形成了訴前調解、分流疏導的新格局,為源頭防范糾紛提供了參考。

 

20117月,170 余名工人在領取了被拖欠的工資后,專程向濱海法院送來牌匾致謝。這170名工人都是濱海某紡織有限公司的職工,公司因償還第三人債務,資金周轉不暢,導致他們的工資計83萬余元停發,而公司負責人沈某為躲避發放工資,離開濱海,去向不明,一時無法聯系,170余名工人情緒十分激動。此案訴至法院后,濱海法院第一時間與縣仲裁委、勞動局執法大隊、工業園區管委會、園區派出所取得聯系,了解掌握案情。訴前調解中心工作人員通過發手機短信的方式向沈某宣講法律和政策,促使沈某答應在昆山見面。承辦人會同縣仲裁委和工業園區的同志連夜趕赴昆山,對沈某進行耐心細致的說服教育,并依法下達了查封紡織公司財產的裁定。當獲悉蘇州某集團公司有一筆定作加工費用尚未給付紡織公司的情況后,為達到既能發放工人工資,又不影響紡織公司發展的目的,承辦人立即召集該集團公司負責人與沈某協調,促使其最終同意在定作加工費用中先行支付工人工資。

 

近年來,全市法院通過狠抓源頭防范,將大量矛盾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2011年,全市法院訴前調解案件19572件,訴前調解案件成功數與一審民商事案件收案比達51%

 

訴訟服務見真情

 

2008-2012年,在江蘇法院“公眾滿意度”測評中,市中院連續四年位居全省法院前列,其中兩年名列第一。公眾滿意度為何如此之高?人們都說,心中有群眾、服務見真情是他們化解涉訴信訪工作貫穿始終的主線。

 

2009年以來,全市兩級法院全部高標準建成訴訟服務中心,竭力為當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務。與此同時,9家基層法院及40個人民法庭在全市138個鄉鎮、6個街道辦事處設立了74個訴訟服務站和256個巡回審理點,竭力打造集訴訟服務、訴前調解、立案受理、案件速裁等功能于一體的綜合性便民服務體系。市中院訴訟服務中心功能合理、設施齊全,劃分為“一廳四區”的功能區域,即立案大廳和信訪接待區、訴前調解區、庭前等候區、法官約見區,實現“咨詢有人應、電話有人接、訴訟有人引、材料有人收、案件有人查、法官有人找”,充分滿足了群眾的多樣化需求。對法律關系明確、事實清楚、爭議標的在5萬元以下的給付之訴案件,適用小額速裁程序進行審理,實行“速轉、速送、速調、速審、速判、速結、速執”,使當事人打官司省時、省力又省心。

 

20115月的一天上午,東臺法院小額速裁工作室來了四位當事人。他們是乘坐同一輛客車的乘客,行駛中客車與一輛拖拉機發生碰撞,導致他們不同程度受傷,在如何獲得賠償的問題上存在疑惑。該院小額速裁工作室的負責人接待了他們,結合案情向他們耐心講解有關法律規定,并指導他們寫好訴狀,辦理好立案手續。因案件標的不大,肇事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又在外省。經過溝通,保險公司同意進行電話調解,并承諾收到調解書后給付賠償款。十日后,四原告如期領到了賠償款。“以前也打過官司,費時費事,沒想到東臺法院的小額速裁這么省心省力,當天就把事情解決了!”其中一名當事人李某深有感觸地說。

 

2011年全年,全市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共接待群眾14520人次,解答法律疑難7898起,速裁小額訴訟案件637件。市中院、東臺、濱海、大豐等法院被省高院表彰為“全省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建設工作先進集體”。今年3月,市中院“訴訟服務零距離”項目被市委、市政府評為“創新鹽城——優秀服務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