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蘇州市吳江區法院與區公安局聯動執行,通過臨時布控將躲藏兩年多的被執行人劉某抓獲,并將一起拖延近三年的案件順利執結。劉某也因此成為被臨控執行處置的第一人。

  前不久,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與市公安局聯合制定執行聯動機制,法院在執行過程中可將未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的信息報送公安機關,要求實施臨時布控。公安機關發現“老賴”后當即采取緝控措施,并及時通知法院。

  2012年9月,劉某因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被判歸還25000元。進入強制執行程序后,法院多次查找執行線索未果,被執行人劉某則始終下落不明,杳無音訊。

  4月23日上午,吳江公安機關得知劉某在吳江一賓館登記入住,立即出動警力將其控制,并第一時間通知了法院。法院執行局收到消息后立即趕到現場,對劉某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決定。懾于法院執行的強大壓力,劉某親屬于其被拘留后的第二日將執行款項全部履行完畢。

  吳江法院執行局負責人表示,隨著臨時布控、信息查詢等執行聯動機制的完善,“老賴”的生存將進一步壓縮。該負責人督促尚未履行法律文書規定義務的被執行人,不要再抱僥幸心理,逃避執行,而是應當主動履行義務,否則將寸步難行,還將受到法律的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