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江蘇頻道報道(朱遠明):5月23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了2018年度十大環境資源審判典型案例。江蘇省人民政府訴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倪炳松等人跨省向長江傾倒生活垃圾污染環境案、江蘇省宿遷市宿城區人民檢察院訴沭陽縣農業委員會不履行林業監督管理法定職責行政公益訴訟案、盱眙縣檢察院訴盱眙縣農業委員會不履行法定職責行政公益訴訟案等案件廣受群眾關注。

據了解, 2018年全省法院共受理環境資源一審案件共計8596件,同比增加150.4%,結案7786件,同比增加136.8%,結案率90.58%。新收一審環境資源類刑事案件共計1393件,結案1128件,對3077名污染者追究刑事責任,共判處污染者賠償環境損害修復費用1.19億元。

發布會上,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劉亞平對“9+1”審判機制落實情況進行了總結。按照江蘇省政府對全省生態功能區的劃分,打破行政區劃的限制,分別設立長江流域(南、北片)、太湖流域、洪澤湖流域、駱馬湖流域、灌河流域、黃海濕地區域、西南低山丘陵區域、淮北丘崗區域等9個基層人民法院環境資源法庭,跨設區市集中管轄全省108家一審法院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在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設立南京環境資源法庭,集中管轄9個生態功能區法庭所審結案件的上訴案件和全省中級法院管轄的環境資源案件。為健全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機制,提升環境資源案件專業化審判水平,江蘇高級法院重新組建了已有的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專家庫。經省級環境資源保護行政機關、高等院校、研究機構推薦,聘請53名環境資源技術專家、23名法律專家為專家庫專家。新機制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目前各項改革都在穩步推進中。

    劉亞平指出,2019年,江蘇法院將以深入推進環境資源審判“9+1”機制改革為契機,不斷完善生態環境系統司法保護模式,加大對污染環境、破壞資源犯罪的懲處力度,努力開創江蘇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新局面,為建設美麗江蘇貢獻新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