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江蘇省常州市天寧區人民法院繼去年在轄區6個街道設立訴調對接工作站、在區婦聯和交巡警大隊設立了巡回審理點后,今年又在法院內部掛牌成立了涉訴社會矛盾糾紛調解室人民調解工作室,形成了六站、兩點、兩室的訴調對接工作網絡平臺,積極推行訴前調解、人民調解、協助調解、委托調解四調結合工作模式,不斷拓展訴調對接的新領域。

在人民調解工作室負責訴前調解工作的基礎上,天寧法院從民一庭專門選派了資深法官到涉訴社會矛盾糾紛調解室,負責對人民調解室的工作指導和業務支持。在立案環節,立案接待人員根據當事人的訴請,向當事人宣傳人民調解的特點、優勢,對部分涉訴民事糾紛暫緩立案,介紹分流到人民調解工作室進行調解。人民調解員對案件調解結案的,應當事人要求,由涉訴社會矛盾糾紛調解室直接立案受理,并出具民事調解書;案件未達成調解協議、當事人要求訴訟的,人民調解員則與涉訴社會矛盾糾紛調解室聯系,由涉訴社會矛盾糾紛調解室直接將案件移送立案庭。對該類移送案件,法院一般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當事人要求法院依職權調查、收集調解檔案資料或其他證據材料的,法院則優先安排,實行優先審理與執行,最大限度地實現訴前調解的制度優越性。自兩室成立1個月以來,已受理案件32件,成功調解案件25件。

針對部分矛盾突出,即使法院依法裁判也不能徹底平息紛爭的復雜案件,天寧法院有效整合社會資源,依靠全社會力量在訴前、訴中,在民事、行政、執行案件中廣泛采取委托調解方式,努力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在審查常州市玲盈洗染有限公司申請破產一案過程中,天寧法院發現玲盈公司拖欠村民土地補償款118萬元,同時還拖欠當地建筑公司工程款291萬元,直接導致建筑公司無力支付數百名建筑工人工資,社會矛盾一觸即發。了解事實后,承辦法官隨即將情況通報給當地街道,委托街道及時開展訴前調解,并邀請金融機構參加調解,該院從中做好指導和協助工作。經過多方協調,玲盈公司最終與建筑公司、村委和金融機構達成一致協議,該院根據當事人請求對協議以調解書形式予以確認,案件矛盾得到了妥善化解。(馬亦佳)

 

 

(200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