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為邦本,本固邦寧。代表建議傳遞著民情、指引著航線。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承辦會議期間交辦全國人大代表建議355件,涉及33個代表團688人次,承辦的全部建議均在規定期限內按時辦結。

其中,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完善執行工作長效機制、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完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機制、建設現代化訴訟服務體系、打擊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成為代表關注的重要議題。

推進司法體制縱深改革

習近平總書記在2019年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提出,“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為推動多元化糾紛化解體系建設提供了根本遵循。

當前,積極探索多元化解矛盾糾紛新機制,全面提升社會治理水平,是我國深化改革過程中的重要任務之一,也是代表關注的重點。2019年,遼寧團高琛代表、湖北團劉超代表和北京團閻建國代表提出了相關建議。

辦民之所需,干民之所盼。

2019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出臺《關于建設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一站式訴訟服務中心的意見》,旨在打造中國特色糾紛解決和訴訟服務新模式。

如今,多元解紛和訴訟服務的“中國經驗”正日漸成熟。

隨著電子信息技術的普及,訴訟方式正在發生廣泛而深刻的變革,但是在實踐中,“簡案不簡”“速裁不速”“送達不暢”的現象依然存在。為此,2020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方案》和《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實施辦法》,正式啟動為期2年的試點工作。

兩個文件對優化司法確認程序、完善小額訴訟程序、完善簡易程序規則、擴大獨任制使用、健全電子訴訟規則進行了細化和規范,為在線訴訟活動提供法律依據,并明確電子送達的適用條件、適用范圍和生效標準。

 “本次改革試點一方面有利于解決當前民事訴訟領域的瓶頸問題,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推動法律的修改完善?!比珖舜蟠黹惤▏J為,這充分體現了最高人民法院推動民事訴訟領域改革的決心和擔當。

在疫情防控阻擊戰中,人民法院進一步加快智慧法院建設,積極推行電子訴訟,促進在線調解,有效避免了疫情傳播的風險,充分保障人民群眾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

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

創新是民族進步的靈魂,是一個國家興旺發達的不竭動力。保護知識產權是保護創新的核心要義。

2019年,全國人大將加大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的7件建議確定為重點督辦建議,由最高人民法院牽頭辦理。

為了更好地回應關切,2019年8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組織提出重點督辦建議及關心知識產權審判的全國人大代表至上海知識產權法院和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調研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工作。這是一次有溫度的調研,代表們通過實地考察、座談等方式,對知識產權的相關工作提出了許多行之有效的建議。

2020年4月21日,一場干貨滿滿的新聞發布會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會上發布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全面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意見》、《中國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狀況百事之成也,必在敬之。

審結一批不正當競爭及壟斷糾紛案件,清除“市場惡霸”;保護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打擊“版權碰瓷”;防止濫用權利損害公平,界定“主觀惡意”。白皮書顯示,2019年,全國法院新收各類知識產權案件481793件,審結475853件,同比上升44.16%和48.87%。

步入新時代,知識產權審判全面發力、多點突破,人民法院為建設知識產權強國、世界科技強國提供了更加堅強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助力平安中國建設

黑惡必掃,除惡務盡。

2019年以來,人民法院以堅韌不拔的意志、決戰到底的勇氣,有力懲處黑惡勢力,助推平安中國建設。

針對山西團高丙偉代表、江蘇團周素明代表提出了嚴懲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活動的建議,最高人民法院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出臺了《關于辦理惡勢力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等一系列文件。

這些文件對于提高涉黑涉惡案件辦理質效,依法準確及時地打擊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產生了積極深遠的影響。

醫生是生命健康的守護者,醫藥衛生事業關乎每個人的切身利益,是重大基礎性民生問題。一直以來,人民法院十分重視對涉醫犯罪的依法懲治。

針對江蘇團陳靜瑜代表提出的《關于堅持對涉醫違法犯罪的“零容忍”,司法不能降格處理的建議》,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李少平帶領承辦部門召開座談會,了解代表建議關注的主要問題和涉醫犯罪現狀,結合代表關注的具體問題,介紹人民法院打擊涉醫犯罪,服務保障平安中國、健康中國建設情況,得到了代表的理解和支持。

為切實履行人民法院服務保障醫療衛生事業健康發展、服務保障民生的責任和使命,2020年5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8件人民法院依法懲處涉醫犯罪典型案例。據了解,自2019年至2020年4月,人民法院共計一審審結殺醫、傷醫、嚴重擾亂醫療機構秩序等涉醫犯罪案件159件,判決生效189人。

創新“修復生態環境”

長纓在手,江山向美。綠水青山一直是代表關注的熱點和“痛點”。

2019年,山東團江必新代表、重慶團楊臨萍代表、福建團郭軍等8名代表、甘肅團張海波代表、上海團花蓓代表、浙江團林毅代表分別提出了關于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建設的建議。2019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出臺《關于審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試行)》。

該司法解釋創新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體系,首次將“修復生態環境”作為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方式,并明確將“修復效果后評估費用”納入修復費用范圍。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積極邀請代表參加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司法解釋的審判委員會討論、生態環境保護典型案例新聞發布會,深度參與司法解釋制定。

2020年5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中國環境資源審判(2019)》(白皮書)、《中國環境司法發展報告(2019)》及2019年度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典型案例。這是最高人民法院第四次發布環境資源審判白皮書,具體展示中國環境司法年度發展狀況。

其中,年度案例突出展示了環境司法的修復性等特點。

“在相關公益訴訟案例中,人民法院探索適用限期履行、勞務代償、替代性修復等多種生態環境修復責任承擔方式以及代履行等執行方式,促進生態環境及時有效恢復?!弊罡呷嗣穹ㄔ涵h境資源審判庭庭長王旭光介紹道。

執行工作持續發力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承辦的涉及人民法院執行問題的建議60多件,這也說明“基本解決執行難”階段性目標實現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如何繼續發力問題受到了代表的廣泛關注。

2019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出臺了《關于深化執行改革健全解決執行難長效機制的意見——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綱要(2019—2023)》。

根據綱要,“基本解決執行難”成果的鞏固主要通過“五個常態化”實現,為建立健全解決執行難長效機制,推動形成成熟穩定的中國特色執行制度、執行機制和執行模式提供了有力遵循。

一年來,最高人民法院出臺多個涉執行司法文件,積極推動執行長效機制落實落地,進一步健全完善綜合治理執行難大格局。

2020年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執行工作中進一步強化善意文明執行理念的若干意見》,在突出執行強制性依然是執行工作主線的前提下,從合理選擇執行財產、嚴格限定執行范圍、靈活采取查封措施、優化財產變價流程、審慎進行信用懲戒、用好執行和解制度等方面對善意執行、文明執行提出明確具體要求。

疫情防控期間,人民法院進一步踐行善意執行的理念,開辟司法“綠色通道”,全力服務保障企業復工復產。

解決執行難,正從“基本”向“切實”深化邁進。

一路走來,最高人民法院聽取民情、匯聚民智、凝聚力量,讓代表的呼聲有回應,讓人民的訴求有著落。2019年,代表建議辦理工作通過辦理流程的優化改造和監督制度的落實到位,復文質量及代表滿意度顯著提升,代表滿意率達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