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17日在蘇州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2011中國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10大案例和50個典型案例。其中,我省由無錫中級人民法院審結的鞠某等非法復制發行計算機軟件侵犯著作權罪案入選10大案例,4例案件入選50個典型案例。

  被告人鞠某在無錫信捷電子公司工作期間,未經許可擅自下載了該公司的OP系列人機監控軟件V3.0等軟件,之后與徐某、華某成立公司,用該軟件生產與信捷公司同類的文本顯示器,銷售金額約45萬元。201010月底,三被告人被抓獲。201011月下旬,鞠某、徐某在取保候審后,又伙同他人生產、銷售上述文本顯示器計114臺,銷售金額約2.5萬元。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最終判決鞠某、徐某、華某犯侵犯著作權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12萬元、16個月并處罰金8萬元、16個月緩刑兩年并處罰金5萬元,沒收違法所得及犯罪工具等。

  最高院點評此案為認定事實復雜、審理難度較大的侵犯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犯罪案件。省高院副院長李玉生告訴記者,能夠順利審結此類案件,得益于我省法院知識產權三審合一改革試點工作的順利推進。去年,省法院聯合省公安廳、省檢察院在全國率先就辦理知識產權刑事案件中若干程序問題形成一致意見,從權利審查、證據收集固定以及技術秘密鑒定等方面全面規范案件辦理工作。

  其它入選的9個案例包括淘寶網商標侵權糾紛案、拉菲商標糾紛案、大運江淮汽車商標糾紛案、空調器舒睡模式專利侵權糾紛案、百度MP3搜索著作權糾紛案、“3Q”之爭引發的不正當競爭糾紛案、開心網不正當競爭糾紛案、卡斯特商標3年不使用撤銷行政糾紛案和“‘β-內酰胺酶抗菌素復合物發明專利無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