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省法院聯合省檢察院、省公安廳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意見》、我省打擊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有關情況以及當日全省各地法院集中宣判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相關案件情況。

  當前,食品安全面臨的形勢依然嚴峻,維護食品安全的任務非常艱巨。2011年至今年7月,全省法院共審結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及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審案件96件,生效判決人數179人。此外,還有96件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依法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非法經營罪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等罪名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據省高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周繼業介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主要呈現以下特點:犯罪主體類型較為集中。在小型加工場所或家庭式作坊里進行非法生產的個體戶和私營企業主占比近60%,文化層次普遍較低,法制意識淡薄。犯罪涉及食品范圍較廣,包括食用油、假“牛羊肉”、瘦肉精、病死豬肉、保健品以及白酒等多類食品,在食品加工以及食品、農產品的生產、流通和貯存各個環節都有涉及。犯罪方法各異,手段更趨隱蔽,如在飼養的甲魚中潑灑孔雀石綠液體,以狐貍、水貂等未經檢驗檢疫的動物肉制品添加明膠、胭脂紅、硝鹽等冒充羊肉等,行政執法部門監管難度越來越大。共同犯罪、團伙犯罪比例較高。2011年至今年7月,全省法院判決生效的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中,共同犯罪、上下線犯罪等團伙犯罪案件占比近60%。其中,既有夫妻、父子等家庭式作坊,也有犯罪分子分工明確、各司其職的作案團伙,有些甚至形成“產、供、銷”犯罪鏈條。

  據了解,此次三部門聯合發布《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意見》,旨在加強協作配合,形成打擊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合力,同時,強化綜合治理,推動完善食品安全犯罪防治體系。《意見》指出,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以及媒體關注度高,影響較大的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進行掛牌督辦。對于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掛牌督辦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納入督辦案件范圍。檢察機關、人民法院受理相關掛牌督辦案件后,應在七日內上報上級檢察機關和人民法院。

  周繼業要求,全省各級法院要與公安機關、檢察機關進一步加強溝通協調,密切配合。加強對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辦理工作的調查研究,特別是對有關法律適用、證據收集與審查等方面的共性問題,聯合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加以解決。上級司法機關要加大對下指導力度,適時發布指導意見和參考案例,統一法律適用標準。

  周繼業強調指出,食品問題無小事,安全是大事。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針對食品安全面臨的嚴峻形勢,全省各級法院將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大對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打擊懲處力度,切實強化辦案效果,堅決遏制此類犯罪的高發態勢。

  為依法嚴厲打擊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擴大審判工作的社會效果,當天,省法院還組織了泰州、鹽城、宿遷、連云港等地區的四家法院,對被告人王成奎等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等4件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進行了統一公開宣判。這批集中宣判案件涉及生產銷售“地溝油”、以工業染料非法進行食品添加等行為。法院根據案件事實和具體情節,對43名被告人分別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無期徒刑以及七個月到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共計人民幣4102萬元,對依法適用緩刑的7名被告人同時宣告禁止令,禁止其在緩刑考驗期內從事食品生產、銷售及相關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