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澤湖,五大淡水湖排名第四,2000多平方公里的湖區居住著近4萬漁民。

 

每周二都是洪澤縣法院“大湖巡回法庭”下湖的日子。今天, “大湖法庭”來到了老子山鎮的新灘村。

 

行船近兩小時,趕到老子山新灘村已是晌午。這是個經淮河泥沙淤積所形成的灘涂,居住著40多戶人家。

 

這些天,村里漁民張長貴和李勇因湖上養殖界址糾紛吵過打過,經鎮村調解,協議都形成了可他倆非要法官了斷,鎮司法所長陳家濤持“大湖巡回法庭”聯系卡電話聯系黃法官,立案后被告知,周二上門處理。

 

登上灘涂,在張長貴家門口拉起“大湖巡回法庭”橫幅,搬來一張小方桌,雙方當事人與法官一坐定,這就開庭了。

 

法庭開到了灘涂,這消息可炸了鍋,漁民們放下手上的漁具都來看個新鮮。

 

到村前,陳所長就聯系上村調委會主任。主審的黃法官先讓雙方當事人陳訴糾紛原委,啟動“訴調對接”,實施訴前調解,僅用一個多小時,維持了雙方先前達成的調解協議,并經“大湖巡回法庭”確認,老張老李間的矛盾很快化解。

 

今年下半年剛啟動的“大湖法庭”, 已經巡回開庭31場了,它所帶來的社會效果不僅僅體現在化解了幾十起矛盾糾紛,而讓湖區老百姓真真切切地接受了31場法制教育,這個意義更深遠。“推行水上巡回辦案,組織法官深入洪澤湖船塘漁港,登記預約立案、就地巡回審判、上門調處糾紛、宣講法律法規,使漁民足不出湖即可化解涉水涉漁矛盾糾紛,這在最大程度上滿足了群眾法制訴求。”該院黨組書記、院長韓俊如是說。

 

617日,洪澤湖禁捕剛結束,“大湖巡回法庭”法官就登上蔣壩鎮湖邊老黃的漁船。老黃因借款合同糾紛被訴到法院,可他因腿部受傷不能出庭應訴,法官登船審理,這既讓老黃感動,也贏得周邊漁民們稱道。

 

黃法官告訴我,湖區漁民糾紛多為漁區界址、買賣、鄰里關系、婚姻等。院里就指定民事、商事審判庭和派出法庭三名法官組成“大湖巡回法庭”,每周二下湖,進漁港,走漁村,巡回辦案,他們在碼頭、船塘公示了“大湖巡回法庭”的工作職責、工作流程,發放了聯系卡”,接受漁民預約立案。

 

正值龍蝦上市季節,家住西順河鎮的李大娘怎么也高興不起來,原來,兩個孩子因家里承包的蝦塘鬧矛盾,兄弟不僅鬧著分家產,連老人的贍養問題也開始相互推諉。李大娘按船塘墻上公布的“大湖巡回法庭”聯系電話試著打了下,沒幾天,巡回審理的法官真來了,他們在李大娘家里開起了家庭會,不多久就調和了這起糾紛,訴前化解了矛盾。

 

在返航的船上,我在想,“大湖巡回法庭”深入湖區百姓,現場解決問題,毫無疑問,這不僅簡化了法院辦案和審理程序,提高了辦事效率,也拉近了法官與百姓的距離,而這些不正是洪澤法院接地氣、順民意最生動的實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