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88年考入鹽城城區法院,1990年調到靖江法院工作。從事法院工作25年,其中15年在基層法庭工作,從書記員做起,成長為一名全國模范法官。一路走來,我深深感到,作為一名基層法院的法官,要讓組織放心、讓群眾滿意,就要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始終堅持公正司法,把公平正義的夢想與渴望寫進老百姓的心里,努力使每一起案件的審理都成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生動實踐。如何做到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我想結合自身實際,談四點體會。

 

第一點體會是:法官要做到公平正義,就需要有深厚的群眾感情,讓群眾感受到,人民法官是他們最值得信賴的人

 

當前,我們的國家正處于著劇烈的社會轉型期,大量利益沖突以訴訟的方式進入法院。老百姓對司法工作的要求越來越高,人民法院面臨的工作壓力越來越大。如何回應老百姓的期待,讓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義?我的理解是,人民法官、人民司法決不是機械、生冷的政治名詞和口號,而是實實在在的行動和語言,只有對群眾具有深厚的感情,辦案時才能對法律進行深刻理解,才能讓法律活起來,讓法官親起來,老百姓才能真正成為司法工作的主人。

 

25年前,我剛走上法官工作崗位的那年冬天,快過年了,一位已經拿到貨款的當事人,在我們快要下班的時候又來了,這次他是專程來給我們送錦旗的,但令我們意想不到的是,他從破棉襖里摸出一把雪亮的尖刀,激動地說:"原打算這次再要不到錢,我就不活了,是你們救了我。"當時的情景至今仍記憶猶新。如果我們當時在接待他的第一時間態度冷漠,敷衍了事,將會釀成怎樣后果?這件事告訴我,群眾無小事,民生大于天,再普通的小案都有可能是人命關天的大事。法官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可以挽救一條生命,甚至是一個家庭!法官一時的疏忽、絲毫的懈怠,都有可能釀成大的事件,法官一定要全心全意地為當事人著想。

 

在辦案中我還體會到,為什么有些我們法官自認為程序合法、事實清楚的案件,當事人會不滿意呢,關鍵是在于過程,我們在案件處理過程中,沒有讓當事人對法官產生信任,甚至由于我們的不當言行,給當事人留下了猜想空間,因為不信任法官,進而不信任法官對案件的處理結果。

 

長期的基層工作經歷使我深深體會到,老百姓是最真誠的,講究"將心比心,以心換心",只有把群眾當親人,才會感同身受,真正體會他們的困難和疾苦。群眾才會接受我們、信任我們,只有讓他們先信任、尊重我們的人格,才能讓他們相信我們所做的事,尊重我們對案件的處理結果。

 

我在基層法庭工作了十五年,辦了三千多件案件,沒有一個當事人信訪、投訴。因為在我的眼里,我的當事人就是我的親人,對年長者我就是他們的"女兒",對同齡人我就是他們的姐妹,對小朋友我就是他們的阿姨。這么多年來,大家認可我,鼓勵我,雖然榮譽和光環后面,也有艱辛和淚水,但是,正是由于滿懷對群眾的感情,對司法事業的忠誠,我從未倦怠,從未退縮。

 

第二點體會是:法官要做到公平正義,就需要有科學的工作方法,讓群眾感受到,我們辦案的每一個細節都是最恰當的選擇

 

作為一名法官,如何在辦案中做到司法公正,我覺得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堅持走群眾路線,我在長期和老百姓打交道的過程中積累、總結了一些辦案方法。堅持用群眾認同的態度傾聽訴求,用群眾認可的方式查清事實,用群眾接受的語言釋法析理,用群眾信服的方式化解糾紛。這既是一種工作方法,更是一種工作作風。

 

農村的老百姓法律知識和訴訟能力普遍較為薄弱。面對舉證困難的當事人,我不是簡單的以證據不足駁回訴訟請求,而是主動查明案件真實情況。在庭審過程中,我注意細心觀察當事人的面目神情、心理狀態、言詞陳述的前后變化,不放過任何一個細節和一絲疑點,千方百計把掩蓋的事實挖出來,給老百姓一個公道。

 

2007年初冬的一個傍晚,農村婦女李云用電動自行車載著女兒往家趕路,在超越一輛重型裝卸車時忽然跌倒了,裝卸車從她女兒身上壓過去,20歲的女兒當場身亡。李云夫婦將肇事司機和車主張某告上了法庭。

 

開庭前,我了解到肇事的裝卸車在公安機關沒有登記,但是肇事司機已向交警部門供述車主是張某,張某自己也承認。根據法律規定,肇事司機和車主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沒想到開庭那天,張某突然以酒后不清醒為由推翻了交警隊的筆錄,并當庭提交了另一輛裝卸車的合格證,說這輛車才是他的,而肇事車早已賣給了一個五保戶,還出示了轉讓協議。案情出現了重大變化,讓我始料不及,李云也傻了眼,她知道五保戶肯定賠不出錢來,無奈地對我說,只要被告能多少賠點錢,給女兒個安慰,就撤訴算了。在這種情況下,通常也只有兩條路,一是看看能不能和解;二是對被告提供的"車輛轉讓協議"的筆跡形成時間進行鑒定,以辨真偽。但當時我卻認為,撤訴并不是原告真心,就是和解,也得查清事實后再說。至于筆跡鑒定,時間長,原告耗不起;費用高,原告也付不起,能不做盡量不做。但有一點,不能讓李云沒了女兒又沒了公道。于是,我找來五保戶仔細詢問買車付錢的細節,果然發現與被告陳述的事實多處不相吻合。當重新開庭我宣讀這份詢問筆錄的時候,被告方亂了陣腳。在我的追問之下,肇事司機終于承認,是張某雇他開車的,真正的車主就是張某。經判決,被告賠償兩原告9萬余元。李云當庭失聲痛哭起來:"丫頭啊,你閉眼吧"。那情形讓在場的人都忍不住潸然淚下。如果法官機械遵循"誰主張、誰舉證"的訴訟規則,李云全家可能永遠無法得到公道。

 

通過李云這件事,我深深體會到,公正不能只是一次嚴肅的庭審、一個冷冰冰的公正結果,而要貫穿于訴訟活動的始終,體現在司法的細節上,體現在法官點點滴滴的言行之中。

 

第三點體會是:法官要做到公平正義,就需要有嚴謹的法治思維,讓群眾感受到,每一起案件的裁判都是依法合理演進的結果

 

司法的根本職能是裁判,公平正義的裁判結果是司法工作的生命和靈魂。而案件的裁判方法的選擇直接影響到案件的處理效果。

 

采取哪種方式結案,必須結合案件的具體情況,因人而異、因案而定,怎樣能實現當事人利益和社會示范效應的最大化,我就采取什么樣的結案方式。在實踐中,一些律師和當事人把調解或判決作為獲取更大訴訟利益的手段,對此,我決不遷就,該調則調,當判則判。即便是調解,也決不和稀泥,我認為只有在查清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產生的裁決,才能有效地定分止爭。特別是對農村多發、高發的某一類案件,群眾普遍存在認識偏差,我認為以判決的方式結案更有利于引導、強化社會規范,讓老百姓知道應該怎么做,不應該怎么做。

 

記得剛剛去法庭工作的時候,我處理過一起人身損害賠償的案件,一個只有15歲的男孩,因家庭貧寒,小小年紀就外出打工,在沒有經過職業技術培訓的基礎上操作油壓機,將其左手的中指、無名指和小指壓碎,請求賠償精神撫慰金,我明知道當時的法律并沒有這項賠償規定,但我認為那孩子由于三個手指的缺失,對他一生將帶來無法彌補的精神損害,我決定判決被告賠償那孩子2萬元的精神撫慰金。這一案例后不久,終于迎來了法律明文規定,給很多因為損害的人,由此得到了精神上的慰藉。前些年,在我們靖江,農村建房引發的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高發。農民土里刨金,積攢了大半輩子的錢全部用在建房上,為了節約成本,大部分農民都找個體工匠施工,常常會因為違規操作造成人員受傷,引發賠償糾紛。此類案件因賠償金額高,雙方爭議大,往往很難調解,為樹立正確導向,我以判決的方式結案,同時以案說法,告訴老百姓以后農村建房要找正規建筑公司,雖然造價要高一點,但質量好,而且施工人員即使發生工傷,因為繳了工傷保險,自己承擔的風險就小了。目前,在我們農村,老百姓找正規建筑公司建房的多了,糾紛也少了。

 

第四點體會是:法官要做到公平正義,就需要有清廉的司法品德,讓群眾感受到,在每一起案件的處理中都受到了最公正的待遇

 

我的父親是名醫生,他在世時經常教育我,醫生是為病人的健康而工作,法官是為了社會的健康而工作,法官應當具有比常人更高尚的道德情操。就在我父親臨終時,知道我成為全國優秀法官后,為我寫下了"公正廉明,扶弱抑強"八個字。這么多年來,我始終記住父親的教誨,干干凈凈做人,明明白白做事,努力做一個公正的法官。

 

我們的群眾很質樸,遇到事情就期待有一個公正的判決結果。但有時對法律的不了解,對法官不信任,擔心自己不走關系,會被對方走關系,"不懂法,怕吃虧"的心理驅使他們四處托人拉關系,請客送禮。遇到這種情況,我會向他解釋法律,消除他的疑慮,讓他把錢拿回去。但一定要注意方法和態度,不能讓他開庭前就對自己不信任,實在退不了的禮品,我會先向組織匯報,在事情了結之后把錢退給他。即便是發生在我親朋好友間的說情打招呼的案件,我一樣能堅持這樣的原則,就在前不久,有一個記者朋友問我:陳法官,現在對于當事人請客送禮之類的事情,你是如何處理的?我當時笑了笑,對他說:現在我已經遇不到這樣情況了,因為老百姓都知道我是什么樣的人,案件在我的手中,他們放心。因此在我25年的法官生涯中,長期堅持這樣做,既不觸及底線,又不傷人面子,從沒有收過當事人一件禮品、沒有辦過一件人情案。

 

有些年輕法官問我,自己沒拿當事人一分錢,也沒有枉法裁判,為什么當事人還不信任我們?我說,關鍵是在態度。從當事人一踏進法庭大門,我們就要通過我們的一言一行,讓他們感覺到,法官對每一位當事人都是平等,沒有親疏,沒有遠近。

 

廉潔司法是我們職業操守,也是我們生命線、保護神。它讓法官和當事人之間保持了一種健康、純潔的關系,你求助我,我幫助你,你尊重我,我信任你,這樣雙方都輕松,有了這樣好的基礎,案件處理起來就會得心應手,事半功倍。因為老百姓接觸的每一位法官,都代表著黨領導下的人民法院,法官的個人形象,不僅影響到老百姓對法官的態度,更影響到他們對我們國家司法制度的態度,對我們執政黨的態度。如果司法不廉潔,法官就會失去民心,司法就會失去權威。不積跬步,無以致千里,不積小流,無以成江海。只要我們每一位法官,在每一個案件,與每一位老百姓接觸中,一點點地去堅持、去積累,人民群眾對國家司法的信心就增強,我們的法治夢就會實現。

 

各位領導,同志們,在基層法院工作的25個年頭,我真切地體會到一句話的深刻內涵:我們把群眾看在眼里,群眾就把我們記在心里;我們把群眾記在心里,群眾就會把我們高高舉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