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非法集資和合同詐騙罪,涉案金額17億多元的常熟“跑路美女老板”顧某,今天上午由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判決其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據了解,今年3月5日以來,常熟市公安局經偵部門陸續接到20余名群眾反映,稱蘇州凱維隆貿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顧某以經營煤炭生意、資金緊缺為由,采用借款付息手段借得大量錢財后無法償還后失蹤。

  2008年至2012年3月間,被告人顧某在背負巨額債務,明知無法償還的情況下,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其本人從事煤炭生意或者合作投資煤炭生意、投資股票而需要大量資金的事實,以年息25%至40%、月息3分至9分不等的高額利息為誘餌,通過偽造遼寧阜新礦業(集團)有限公司煤炭銷售分公司、山東巨能電力集團等公司企業印章、合同,以及指使他人冒充高干子弟等手段,向社會公眾非法集資,共計人民幣17.68億余元。集資款除歸還部分利息外,用于個人揮霍。至案發時,尚有人民幣4.5億余元不能歸還。

  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顧某構成集資詐騙罪、合同詐騙罪和抽逃出資罪,應予數罪并罰。根據被告人犯罪事實及量刑情節,以集資詐騙罪判處顧某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財產人民幣一百萬元;犯抽逃出資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顧某的違法所得予以追繳,發還各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