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參審之外,陪審員的作用能否有更多延伸?蘇州吳中法院從機制創新著手,在不斷提升人民陪審員選任的人民性、管理的規范性和參審的積極性的同時,深入挖掘陪審工作的服務性,使人民陪審在推進司法民主外更多了些許社會職能。

 

“搶孩子”傷心  陪審員化身“社會關護員”

  

父母離婚時爭奪孩子撫養權,受傷的是孩子。從去年開始,吳中法院嘗試邀請具有教育學、心理學專業資格的人民陪審員,在涉及“搶孩子”的案件中推行社會關護員制度,由陪審員擔任的關護員提供的“第三方評估報告”,作為法院妥善處理未成年人撫養、探視問題的重要參考,更好地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小雨的父母不合分居,小雨從三歲開始一直與爸爸生活在一起,再也沒有見過回娘家的媽媽。20123月,小雨的母親劉英向法院起訴離婚,一心要爭取女兒的撫養權。

  

案件開庭前,法院委托了3名人民陪審員組成評估小組,到雙方家中懇談,了解各自家庭背景、經濟收入和生活狀況;到幼兒園與老師交談、和小雨接觸,了解孩子的性格特點和真實意愿。

 

庭審中,3名關護員提供的數千字的評估報告,對雙方提出的中肯建議,讓劍拔弩張的父母恢復平靜。經過法官勸解,小雨的父母表示會從有利于女兒成長的角度,為孩子著想,妥善處理離婚事宜,劉英也當庭撤回了起訴。“看到三位社會觀護員真心為了孩子好,為了我的家庭好,我深受感動。作為當事人,我當然應該積極尋求更好的處理辦法。”劉英動容地說。

 

封存犯罪記錄  陪審員成為“協助調查員”

 

小秦在一家著名跨國集團下屬電子公司工作,因為工作成績突出,去年,公司準備派他到國外總公司進修。然而,在辦簽證時他卻因為有犯罪記錄而無法辦理。原來,2004年,16歲的小秦和兩名同學曾誤入歧途,小秦犯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后因積極改造2006年提前出獄。

 

出國深造之路難道要因為年少時的糊涂事夭折?在小秦所屬鄉鎮工作的陪審員楊玉雙獲知這一情況后,立刻想到了吳中法院自2011年起試點的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工作。在法院聯合相關部門出臺的《吳中區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實施辦法》中明確,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輕罪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記錄封存,弱化犯罪污點對孩子人生的影響。

 

查閱相關規定后,楊玉雙得知現實表現考查是封存犯罪記錄的先決條件。她一方面建議法院啟動封存工作,另一方面積極聯系當地司法所等基層組織考察小秦的現實表現。根據考查結果,吳中法院依規定程序對小秦作出了犯罪記錄封存決定。

 

生活學習有困難  陪審員來當“愛心幫扶員”

  

在吳中法院促動下,陪審員們結合本職工作,不斷拓展陪審職能。從事教育、社區工作的陪審員志愿參與失足少年的“一對一”幫教,在企業工作的陪審員則積極推薦所在企業建立“愛心幫扶基地”。

 

認識袁秋娥的人都知道,她有一個“干兒子”小凱。16歲的小凱來自貴州鄉村,因為家境貧窮來到蘇州打工。2010年為與人爭執,他用水果刀劃傷對方,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管制一年六個月。袁秋娥志愿接受了小凱的幫教任務。

 

成為小凱的“媽媽”后,袁秋娥給小凱從內到外添置了全套衣物和生活用品,手把手教他打理衛生、告訴他做人的道理,還時常把小凱帶回家,讓他體會家的溫暖。袁秋娥的先生半開玩笑半埋怨:“你對別人家的孩子比對自己兒子都好!”

 

去年,小凱要投奔昆山舅舅家。臨行前兩人依依不舍。盡管小凱不在身邊,袁秋娥還是經常和小凱的父母、舅舅聯系,要求他們嚴格規范小凱的行為。直到現在,小凱遇到煩心事還是習慣性地給袁秋娥打電話傾訴、請教。

 

截至目前,吳中法院人民陪審員與22名被宣告非監禁刑的外來未成年人簽訂幫教協議;法院干警與人民陪審員還積極開展捐資助學活動,建成了“人民陪審員專項救助基金”,定期資助貧困學生。(文中當事人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