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南京11月14日電 今天,江蘇省各級法院集中對68件毒品犯罪案件的96名被告人進行公開宣判,其中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有31 人,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緩刑刑罰的有8人。

  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天對被告人詹振東、李鴻彬販賣毒品案作出一審宣判,被告人詹振東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李鴻彬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

  經審理查明:2012年4月至5月間,被告人詹振東(男,48歲)通過被告人李鴻(男,57歲)彬向薛克山(在押期間因病死亡)販賣毒品冰毒(甲基苯丙胺)三次,共計1025.14克,得款32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