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陽縣實現了9年赴京上訪“零登記”的目標,2011年以來,公眾安全感連續2年達97%以上,位于全省前列,沭陽法院做了大量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工作。”在近期召開的全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形勢分析會上,縣委書記蔣建明對沭陽法院贊譽有加。

 

近兩年來,沭陽縣人民法院先后被宿遷市評為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單位”,被江蘇省法院評為“訴調對接工作先進集體”、“綜治平安建設先進集體”,榮立了集體二等功。

 

拓寬渠道:變“獨角戲”為“大合唱”

 

沭陽縣地處江蘇北部、轄38個鄉鎮()街道,縣域面積2298平方公里,人口174萬,是全省人口最多、陸域面積最大的縣。在這人口多、陸域面積大的轄區、社會矛盾糾紛相應比較復雜。為了最大限度化解社會矛盾糾紛,沭陽法院聯合綜治、矛調、司法、信訪、派出所等單位共同組成“六位一體”工作平臺,實現了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等多元化矛盾糾紛化解新機制。該院在人民法庭確立了委托調解制度和獨立調解人、協助調解人制度。對于土地流轉糾紛案件、贍養和婚姻家庭糾紛案件、群體性訴訟等可能引起矛盾激化的案件,以及最高法院明確規定適用簡易程序先行調解的六類案件,法院立案受理前征得當事人的同意,可以委托鄉鎮調解中心先行訴前調解。同時確定或聘請有關部門及人員作為獨立調解人,邀請機關單位或個人協助法院調解,充分運用社會力量參與調解案件,提高調解成功率。200641日,扎下鎮王莊村村民朱秀英,因患腰疾找盧巷村村醫尤某就診,在診治過程中尤某敲打了朱秀英的腰部,使朱秀英下肢失去了知覺。朱秀英先后到縣人民醫院、南京市醫院診治,村醫尤某為朱秀英付了部分醫療費。而后經法院審理,判決尤某賠償朱秀英14萬元有關費用。尤某由于經濟困難,只履行了部分義務,一直拖了6年有余。20131025日,該院執行局匯同扎下鎮人民調解委員會找雙方當事人調解,尤某除去幾年間已付的費用外,再付朱秀英15000元,朱秀英同意撤回了執行申請書,雙方當事人終于握手言和。

 

該院還在各村吸納退休老干部、老教師、老前輩、老黨員等有聲望、地位高、說話有威信的人參加到矛盾糾紛的調處中來;建立“黨員個人調解室”、“五老”義務“小診所”達160多個,這些人成為小矛盾的化解者、大矛盾的調和人、維護穩定的帶頭人。類型多樣化的調解網絡,改變了過去唱“獨角戲”的狀況,形成了化解矛盾糾紛“大合唱”的局面。

未雨綢繆:

 

變“馬后炮”為“早預防”

 

今年初,沭陽法院在審理案件時發現,因農村橋梁、水利工程建設質量問題引發的案件糾紛時有發生。為此,該院專門成立調研小組,奔赴實地展開調查,及時形成《關于河道、農村水利工程設施權屬糾紛的的調研報告》上報縣政府,該報告得到了縣政府主要領導的關注和采納。

 

近年來,該縣新河鎮的花木農戶靠栽花種草走上了致富的道路,鄉鎮經濟發展突飛猛進,但有少數花農在花木交易中出現強買強賣等不誠信的行為。如何開展對花木及其相近產業的高效、規范管理,營造誠實守信、民風淳樸的法治環境,是擺在新河鎮黨委、政府面前的重大課題。該院廟頭法庭充分發揮人民法庭前沿陣地優勢,立足司法職能,針對轄區花木交易案件多、標的大、矛盾深等特點,及時組織課題組深入調研,最終形成成熟性意見并向地方黨委、政府發送,新河鎮黨委政府及時采納法庭的建議,鎮政府和廟頭法庭聯合出臺了《關于建立花木農戶誠信檔案的暫行辦法》,專門成立誠信辦,按照一戶一檔,一組一歸,一村一建,一年一評“四個一”的辦法,并以“四個非”為標準,即,在當地銀行非為不良貸款戶,在當地派出所非為重點管理對象,在鎮政府信訪辦非為無理上訪戶,在人民法庭非為被執行人,每年評比一次全鎮“最誠信花農”,實行集中授牌,流動掛牌,失信摘牌。通過這個平臺,實現既打造了誠信,又減少了糾紛的目標。

 

為了做到對矛盾糾紛預測在前,防患未然,該院建立完善了預防矛盾糾紛激化的“五項機制”。即預防機制、排查機制、調處機制、保障機制、督辦機制。特別是對信訪敏感時期和信訪突出問題做出超前分析,制訂工作預案,及時處置掌握。尤其是對關系到較大范圍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如土地征用、土地承包、工程承建、房屋拆遷、補償安置、低保補助,企業改制等,在項目實施和出臺前,從其合理性、合法性、前提條件、安全生產、維護穩定等方面逐一分析預測和評估,并加強矛盾糾紛源頭治理。

 

該院各人民法庭根據轄區鄉鎮經濟發展和矛盾糾紛特點,積極推行特色審判,服務農民創業致富,維護農村和諧穩定。廟頭法庭探索建立掛鉤聯系點、巡回審判點、司法服務點“三點”群眾工作新機制,將矛盾糾紛化解在當地,化解在萌芽狀態;華沖法庭在轄區每個鄉鎮選擇兩到三個涉訴矛盾多、社會治安狀況相對較差的村委會設立法庭駐村工作站,源頭預防化解糾紛;胡集法庭積極策應轄區高效農業發展,設立高效農業巡回法庭,前移關口,上門服務,及時維護農民合法權益;耿圩法庭根據轄區交通事故增多、處理難度大的特點,積極與轄區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隊共建“三級”聯調聯動網絡,將大批道賠糾紛化解在訴前,取得了良好效果。

走進群眾:

 

變“接訪員”為“下訪員”

 

今年初,沭陽縣法院開展了解民情民意好、破解發展難題好、化解社會矛盾好、促進干群關系融洽好、促進基層發展穩定好的“爭當五好下訪員”活動,全院干警改變了過去由“我等待”到“我下去”、“背靠背”到“面對面”,俯下身子到基層“接地氣”。

 

活動中,他們采取“三進”、“兩聯”、“一掛”舉措:“三進”即開展法官進社區、進鄉村、進企業活動。該院先后多次組織法官深入矛盾糾紛多發地區和領域,以當面交流、問卷調查、召開座談會等形式開展糾紛排查600余人次,撰寫調查報告和提出司法建議42份,排查化解糾紛253起。“兩聯”即開展庭長聯系鄉鎮黨委、政府和法官聯系基層調解組織。該院主動加強與轄區鄉鎮黨委政府的聯系溝通,就重點人員、多發案件的新動向、新特點及時向黨委政府提出對策建議。同時進一步加強對鄉鎮矛調中心、調解委員會等組織的聯系和指導工作。“一掛”即開展院領導掛鉤重點項目或企業。該院領導班子成員分別掛鉤一至兩個縣重點項目或企業,定期對項目建設和企業發展情況進行走訪,通過開展走訪調研、提供法律咨詢、提出預防措施、發送風險提示書等形式,及早發現和幫助協調涉及重點項目或企業的矛盾糾紛。去年以來,該院領導先后到本縣經濟開發區天能電池、寶娜斯針織等重點企業走訪調研40余人次,幫助企業協調化解勞動爭議等糾紛13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