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審判工作需要,優化法官隊伍結構,經醫藥高新區黨工委同意,泰州醫藥高新區人民法院面向全省選調民商事和知識產權法官。

  一、選調范圍

  全省法院系統在職法官。

  二、選調職位和名額

  民商事和知識產權法官3名。

  三、公開選調的條件

  (一)政治素質好,熱愛審判事業,擔任副科級以下(含副科級)的從事民商事或知識產權審判工作滿三年的在職法官,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或已通過省高院預備法官任職培訓且年度考核均為稱職的人員。

  (二)具有法律類本科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以上學位。

  (三)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1、審判業務方面獲得過含中級法院以上"辦案標兵"等榮譽稱號的;

  2、在國家級法律類核心期刊上發表過論文或撰寫的論文在省級以上評比中獲獎的;

  3、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的。

  (四)身體健康。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參加選調:

  1、曾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開選調程序

  本次選調工作按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和公示、辦理轉任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3年11月26日至2013年12月6日。

  2、報名方法:報名者通過江蘇法院網(http://www.snbai.com)下載報名表,并如實填寫。報名者可到江蘇省泰州醫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政治處報名,也可于2013年12月6日前通過郵寄(以郵戳為準)、發送電子郵件至443479411@qq.com郵箱(以郵件發送時間為準)、傳真(0523-89691965)等方式報名。

  3、報名須提交以下資料:

  (1)自薦材料和《泰州醫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公開選調法官報名表》(填表時務必閱讀填表說明,按照要求填寫);

  (2)學歷、學位證書、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法律職務任命文件、身份證、工作證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3)有關榮譽證書、近三年理論調研文章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1份;

  (4)提供近三年主辦案件的裁判文書復印件6份(每年2件),如有條件,可提供庭審錄像1份;

  (5)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照5張。

  報名時可先提供復印件。報名后須電話聯系本院確認,以免漏失。

  上述(2)、(3)項資料原件須在筆試前帶上以供核查。報考者必須保證真實、準確地提供本人信息及證明資料,準確提供有效的聯系方式,不偽造變造證明材料和證書。如經查實弄虛作假者,將取消選調資格并通報所在單位。

  (二)資格審查

  由高新區黨工委組織部、人社局和本院政治處對報名者的資格和提供資料的真實性進行初步審查和篩選。經初步資格審查和篩選符合條件者,由本院通知參加筆試。

  (三)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各占考試總成績的40%和60%。

  (1)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

  (2)面試。依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主要測試口頭表達能力、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組織協調能力等。面試之前,對考生進行資格復審,如有復審不通過的或考生明確表示放棄面試資格的,可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遞補。

  (四)體檢

  按報考職位依筆試、面試成績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統一組織人員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嚴格按照人事部、衛生部印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組織實施。體檢不合格的,在報考該職位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次遞補。

  (五)確定考察對象

  根據考試成績和體檢情況,按照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主要考察德、能、勤、績、廉等情況。確定考察對象后,考察對象須提供單位出具的同意參加選調的證明,如不能出具、放棄考察或者考察不通過的,在報考該職位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次遞補。

  (六)公示

  對擬選調人員,在江蘇法院網公示七天。

  (七)辦理轉任手續

  經公示沒有反映情況或所反映情況不影響調動的,辦理調動及任職手續。如公示中發現有影響調動問題的,可根據實際情況依次遞補人選。

  聯系電話:0523-89691916

  聯系人:費海燕

  聯系地址:江蘇省泰州醫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政治處(江蘇省泰州市藥城大道商務二號樓)

  郵編:225300

  泰州醫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

  2013年11月26日 

 

 

     附件:泰州醫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公開選調法官報名表upfile/File/201311/25/1127092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