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級法院昨日召開新聞發布會,省法院新聞發言人王明新通報了全省法院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的審理情況,以及全省各級法院建立多方位的交通事故案件聯動化解模式,化解矛盾糾紛保障民生的有關情況。省法院民一庭庭長夏正芳、副庭長楊曉蓉現場就記者提出的關于酒駕引發的交通事故賠償問題、出借出租車輛發生事故所有權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以及法院如何支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等熱點問題予以回答。

  據介紹,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和交通工具的日益普及,因交通事故引發的案件數量也大幅增加,交通事故案件已成為我省法院受理的第一大類民生案件。今年1至10月,全省法院新收93501件,同比上升1.53%,占全省一審新收民事案件的14.98%。隨著近年來相關法律的陸續出臺、中級法院業務指導的加強、全省執法尺度的進一步統一,交通事故案件上訴率呈現出下降趨勢。

  全省各級法院積極主動與公安部門、司法行政部門、保險監管部門溝通協調,不斷加強合作,形成了當事人自行和解、行政調解、人民調解、訴訟調解“四位一體”的交通事故案件聯動化解工作新格局,探索出了一條便利、有效、低成本化解交通事故糾紛的新路子。目前全省法院交通事故案件初步形成了調解撤訴率高、服判息訴率高、自動履行率高和案件平均審理天數低的態勢。

  要從根本上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必須多措并舉,多管齊下,增強全社會的安全意識和法制意識。省法院建議,擴大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的適用范圍,建立健全救助機制。同時,救助基金墊付相關費用后,可以依法追償。法院將依法審理,確保基金良性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