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4月28日,江蘇省蘇州市金閶區人民法院正式成立民間借貸風險防范司法服務中心,此舉旨在為民間融資提供陽光平臺,有效防范民間借貸風險,防止民間借貸糾紛的發生。

  近年來,民間融資、民間借貸成了一個社會熱點問題。今年一季度,金閶法院審結民間借貸案件47件,占民事案件結案數的五分之一,借貸涉案金額2316.46萬元,占全部民事案件涉案總金額的42.55%,此外該院還審理了多起因民間融資引發的非法拘禁案。為有效防止民間借貸問題的發生,化解糾紛于未萌,金閶法院在經過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在訴訟服務中心成立了民間借貸風險防范司法服務中心,在公證處和街道司法所設立聯系點,與風險防范司法服務中心建立定向聯絡機制。

  資金供需雙方在達成借貸意向后,可到風險防范服務中心或聯系點,辦理登記備案手續。中心建立了涉訴頻率高的出借人和借款人名單,借貸雙方憑身份證就可查詢該名單清冊,使出借人可預期借貸風險。中心還可為借貸協議辦理公證,在借款人提供有效擔保的情況下,由公證處出具賦有強制執行力的公證債權文書。如果債務人到期不還錢,債權人可以直接持公證債權文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省時省力,大大降低了風險。發生民間借貸糾紛后,經人民調解員調解達成的還款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申請,區法院可以進行免費司法確認,當一方不履行時,可直接申請區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