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泉山區法院在去年實行的“實際執結考核制”、“執行110快速反映機制”及“執行案件倒計時警示制”的基礎上,采取一些執行工作新舉措,開創了執行工作新局面。
  一是實行數字化管理,建立執行員量化考核制度。每月全面考評各執行員的案卷評查得分、執結率、執結標的到位率、案件執結天數、異議案件改判率、當事人投訴率,并將以上考評結果作為硬性指標記入執行員業績檔案,將這些數據量化成一定分值,作為評先評優、晉職晉級的依據之一。二是實行“主執人對據以生效的法律文書生效前置審查”制。“主執人對據以生效的法律文書生效前置審查”制,可以有針對性地解決當前執行工作中法律文書尚未生效、一方當事人就申請執行的實際問題,以此彌補以往審判、立案、執行三方聯系、協調不足形成的空白。三是構建執行信訪工作網絡體系。針對執行工作涉案信訪多的現狀,下大力氣抓好執行信訪工作,構建執行信訪網絡體系。執行局定期下發的執行信訪通報,分析信訪原因,明確責任人及解決期限。紀檢監察室每周匯總執行信訪情況,掌握信訪動態。執行局根據信訪情況決定換員執行,換員后如執結案件,將前一執行員的獎勵金獎給后一執行員。這一措施的實施,一方面增加了執行人員的壓力,另一方面也調動了執行員的積極性,促使執行員想方設法多辦案、快辦案、辦好案,從而推動了執行工作良性循環法院活動的開展。
  
文章出處: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張東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