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1、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含公共基礎知識),總分為100分,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公共基礎知識分值權重為6:4;
  2、筆試時間為120分鐘(8月6日上午9:00-11:00)。考試有四遍鈴聲。
  考試前15分鐘,第一遍鈴聲(預備鈴),考生進入考場,將身份證和準考證放在課桌前備查。監考人員發給考生答題卡和試題本Ⅰ、Ⅱ。考生在答題卡上按要求填寫姓名、準考證號。此間,考生可以閱讀考試說明,并按照上面的規定去做。
  第二遍鈴聲,監考人員宣布可作答題本Ⅰ(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時限為70分鐘)上的試題。必須注意,試題本Ⅰ是單獨計時測驗。
  第三遍鈴聲,監考人員宣布停止作答試題本Ⅰ,考生應立即合上試題本Ⅰ,開始作答試題本Ⅱ,監考老師回收題本Ⅰ。考生如果無視監考人員的要求,繼續作答試題本Ⅰ,將作違紀處理。試題本Ⅱ上的各部分題目雖然都標出了參考時限,但并不分別計時,僅供考生答題時參考。
  第四遍鈴聲,監考人員宣布考試結束,考生應立即停止答題,并將題本合上,等待監考人員收回答題卡,然后離開考場。
  考試結束后,試題本不得帶走。若擅自將試題本帶走或有抄錄試題現象,將取消其考試資格。

(更正: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答題時間原為70分鐘,現改為80分鐘,公共基礎知識部分答題時間為40分鐘,總時間不變為120分鐘。)

  



      

   
文章出處: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