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京訊:為貫徹落實全市法院“迎十運保平安”、“創建平安南京”動員大會精神,努力實現市委提出的“五個不發生”目標,近日溧水法院內外結合,認真開展涉法涉訴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工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溧水法院加強對本院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矛盾糾紛進行排查調處。該院黨組經過研究討論,成立了由立案庭牽頭負責、相關庭室積極配合的矛盾糾紛排查小組,對全院審判執行過程中存在的重大矛盾糾紛進行認真地排查和梳理。排查出溧水縣天生汽車出租公司與趙某等十起掛靠合同糾紛案件存在重大不穩定因素。由于該案涉及企業改制等多方面因素,該院一方面向縣委匯報,爭取有關部門的支持與配合,另一方面由院審判委員會對案件進行把關,確保案件質量。經過多次做工作,成功調處案件,取得了良好效果,案件判決后當事人向該院贈送錦旗以示感謝。
  與此同時,該院深入開展了對全縣涉法涉訴不穩定因素進行排查和調處。該院主動把工作向訴前、訴后延伸,在全縣范圍內排查涉法涉訴的不穩定因素,努力把矛盾徹底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為尋求支持和配合,該院黨組書記、院長張敏親自帶隊多次與縣政法委等部門進行溝通協調,并召開了相關部門參加的聯席協調工作會議。經過協調,上述部門聯合下發《對溧水縣當前涉法涉訴不穩定因素進行摸底排查的通知》,建立起了全縣涉法涉訴矛盾糾紛聯合排查機制。該機制的建立,既有利于發揮預警作用,便于及時掌握矛盾糾紛,在矛盾激化或形成訴訟前做好鈍化工作,又有利于發揮分流作用,對不同矛盾糾紛根據不同情況及時引導分流到人民調解組織、司法、信訪或其他職能部門進行處理。同時,該機制將分工負責與聯合調處相結合,屬地管理與集中調處相結合,有利于形成信息聯通、糾紛聯排、力量聯動、矛盾聯調的處理解決重大矛盾糾紛和不穩定因素的大調處格局。
      

   
文章出處:溧水縣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溧水縣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