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睢寧法院今年受理的行政訴訟案件同比下降20%,出現了案件數量下降、審理難度增大、案件類型集中的新特點,為此,該院及時認真分析總結,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案件質量。
  一、行政案件特點。一是案件數量首次下降。近年來,行政訴訟案件一直在高位徘徊,但今年以來,行政訴訟案件收案數量呈明顯的下降趨勢。主要是行政機關執法水平的有了進一步提高,取得了行政執法效果與社會效果的和諧統一;公民法治意識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行政管理相對人意識到遇到問題時,按照法定程序申請復議或聽證,從而避免了一批行政訴訟案件的發生。二是案件審理難度大。主要體現在,案件發生的時間跨度長;庭審時間長;證據材料多;認定難度增;涉案人員多。三是土地類案件集中。在行政訴訟案件中,土地類案件占60%以上。
  二、提高行政審判質量的措施。睢寧法院行政審判法官積極開展調研活動,并采取具體措施提高行政案件質量。一是召開行政機關領導座談會,加強與行政機關之間的相互溝通,幫助行政機關規范執法行為,減少和避免行政執法中的法律糾紛。二是行政審判法官做到高度注意,沉著應對。首先,重視案件,不能因為案件數量少而掉以輕心,也不能因案件難度大而產生畏難情緒。其次,吃透案情。案件越復雜,越要研究透它,越要吃透它,同時把審理復雜案件作為重要的學習機會。帶著問題去學,帶著疑問去學。三是認真學習,提高司法能力。全面理解法律、法規、政策的精髓,把握歷史、面對現實,不能割裂歷史也不能回避現實。同時還樹立大局觀點,全局意識,保持高度的政治覺悟,不能讓審理的案件成為社會不穩定的導火線。多做說服教育的工作和案件的協調工作,盡可能找到矛盾的焦點,雙方沖突的集中點和利益交叉點,平衡多方利益,以期合法解決。       

文章出處: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張東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