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規范人民陪審員管理工作,是適應法院審判事業健康發展的重要環節。為此,江蘇省邳州市人民法院通過把人民陪審員進行四個納入管理,收到良好效果。

一是納入檔案管理。該院為23名人民陪審員建立個人業績檔案,分自然情況、工作表現、工作實績、獎懲情況等。并采取一人一檔,單獨存放,確保每名人民陪審員開展工作有記錄,檢查起來有痕跡。

二是納入考評管理。為解決人民陪審員工作好壞一個樣的做法,該院將人民陪審員同干警一起納入半年和年終考核,全程接受來自全院干警的考評,實現以考促勤、以評促效的功能,真正激發起人民陪審員的工作熱情。

三是納入培訓管理。人民陪審員應不斷加強自身學習,提高素質,以適應新時期司法變革的特點,更好地勝任本職工作。為此,該院積極組織人民陪審員參加各種培訓,通過制定培訓計劃,積極組織參與,使人民陪審員在學專業理論、業務技能、庭審技巧中,增強自身的實際工作水平。

四是納入社會管理。人民陪審員同樣是履行審判職能的不穿法袍的法官,理應接受社會監督。為達到納入社會管理的效果,該院通過定期或不定期地走訪,發放民意測評表,對人民陪審實行全過程管理,使人民陪審員時刻感到自己應負的責任和肩負的神圣使命。

該院通過對人民陪審員進行四個納入管理,人民陪審員工作步入了規范化的管理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