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連云港訊:連云區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自成立以來,逐步啟動刑事案件審前調查制度,目前已步入正軌。所受理的11件刑事案件,全部啟用該制度,切實提高了庭審效果與案件質量,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

為深入貫徹對未成年被告人進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進一步規范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社會調查工作,提高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質量,連云區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東部城區的實際及案件審理的需求,分別制作了《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審前調查表》、《未成年被告人家庭情況及犯罪原因調查表》,委托社區矯正工作機構進行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審前調查工作,并由社區矯正工作機構作出該未成年人是否符合適用非監禁刑的評價報告。同時,該院通過讓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填寫調查表、審判人員進行調查走訪等方式,盡可能地對被告人的家庭情況、成長過程、平時表現、犯罪原因等進行全面的調查、分析,以便全面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情況,為案件的審理和法庭教育提供了重要依據。在審理過程中,針對不同的未成年被告人,進行與之相應的法庭教育。

盡管增加了工作量,但法院始終認為,上述制度的建立及有效實施,對未成年被告人能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并能深刻地剖析犯罪原因,為未成年被告人準確“畫像”,給法院在定罪和量刑時提供了重要的參考依據。在懲治犯罪的同時矯治犯罪,這才能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