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連云港訊:2006年來,灌云縣法院積極開展行政審判工作,強化四項措施,努力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依法行政,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提供了強有力的司法保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SPAN>

一是 堅持嚴格審查、依法監督的原則,始終把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放在突出位置,2006年共受理行政訴訟12件,審結11件,結案率為91.7%,行政訴訟案件連續三年無一件被發回或改判。受理非訴行政執行案件96件,執結96件,執結率100%。

二是堅持對非訴行政執行案件實行聽證和合議庭審查相結合的審查制度, 賦予當事人平等、充分發表意見的權利。2006年對工商、衛生、稅務等部門申請非訴執行的23件案件,經此審查依法裁定不予執行4件,移送執行11件,其他8件均由當事人自動履行。                                       

三是堅持在合法自愿前提下的協調原則,對涉及全局的、政策性強的疑難案件,主動向黨委、人大、政府匯報,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與協調,提出解決問題的途徑和方案,進一步優化司法環境。2006年審結的11件行政訴訟案件,有5件原告自動撤訴;非訴行政執行案件無一件采取強制措施。

四是堅持開展法律宣傳和司法建議工作。一年來,結合具體案件,先后6次到地稅、建設等行政機關進行法律宣傳,接受有關人員法律咨詢百余人次,向行政機關提出司法建議2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