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維護生效文書的法律效力,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為建設“平安常州”創建良好的法治環境,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于11月20日至12月10日在全市法院范圍內布置開展了“執行突擊月”行動。對于那些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21位被執行人采取了“公告執行”的方式,統一在新聞媒體中進行“大曝光”。
  為配合本次“執行突擊月”行動,常州中院還將采取駐鄉執行、駐庭執行以及交叉執行等方式,進一步加大執行力度,提高司法威信與司法效益,同時,常州中院還將通過此次行動,全面清理執行積案和超審限案件,進一步推進執行工作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改革,完善流程管理模式,找準當前執行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積極貫徹最高院的司法要求,大力推行執行立案登記備案制、執行協助調查令制、執行聽證制、強制審計執行制、當事人風險制等,建立涉金融執行案件協調機制,找準契機,促進依法執行、文明執行、高效執行,以達到服務“兩個率先”、爭創“兩個效果”的完全統一和最佳結合。
 
文章出處: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