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高院的要求,徐州中院對加強機關作風建設認識到位,行動迅速,及時召開全市法院機關作風動員大會,對兩級法院的作風建設工作進行部署。
  一、認真查擺存在問題
  為了使法院作風建設工作取得更好效果,該院和部分基層法院從2月下旬開始通過各種方式廣泛征求社會各界對法院工作作風方面的意見和建設。其中徐州中院于3月6日,向全市十一個縣(市)區的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律師、案件當事人以及基層法院寄發征求意見函5500封,3月10日和16日,召開了2次律師座談會。同時,院領導和職能部門多次對人民法庭和基層法院業務部門明察暗訪,了解情況。從收到的反饋意見中看出,社會各界對該院和基層法院工作給予了充分肯定,同時也提出了一些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二、明確三個目標
  為切實解決存在的問題,該院確立了全市法院要通過加強機關作風建設,達到以下三個目標:1、服務大局意識明顯增強,為創造穩定和諧的社會環境,規范有序、公平競爭的經濟環境作出人民法院應有的貢獻。2、作為法院整體,在這次作風建設中要達到“六個意識得到強化,六種作風得到弘揚”的目標,在人民評議法院時取得明顯進步。3、在隊伍的作風建設上,要做到20個字的要求:便民,耐心,理性,審慎,認真,規范,公正,清廉,守紀,勤勉。
  三、狠抓“三個重點”
  該院結合實際,重在解決廉政建設和審判作風問題,確立了以下三個重點。1、抓重點人頭。抓領導班子和一把手的廉潔、敬業。要求全市兩級法院領導要切實做好表率作用,帶頭學習、帶頭找問題、帶頭接受監督、帶頭加強整改。一把手要負總責,對班子整體工作負責,親自過問各項工作安排;院領導班子成員要認真履行分管職責,部門負責人要真正承擔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精心組織好作風建設的開展。2、抓重點部門。一是加強立案工作,建設人民法院清廉、文明的窗口形象。選擇業務精、人品正、有耐心的同志從事立案、信訪接待工作。年內都要提供條件,方便當事人查閱裁判文書、訴訟流程、審判紀律、開庭信息等內容。要以不同于常人的耐心和熱情解答來訪人員咨詢,告知或引領他們到相關業務庭。對來訪人員要耐心聽、認真記,真心誠意給予細致嚴肅的解釋。二是加強人民法庭工作。基層法院黨組要高度重視加強人民法院建設工作,把人民法庭建成落實司法為民的前沿陣地。人民法庭必須實現網上立案,人民法庭和基層法院的簡單案件要快立快審,倡導當即立案當即辦理。三是在窗口部門和綜合部門提倡“立即就辦”的工作作風,推行高效、快捷的服務行為和服務作風。3、抓重點問題。(1)進一步增加審判工作透明度。全市法院對普通程序,公開開庭的案件,一律要提前對外公告案由、開庭時間、地點、主審法官、合議庭成員等,歡迎公民旁聽庭審;對庭審中舉證、質證、辯論、調解過程全部公開;對需要公民知曉的重大案件信息,通過新聞傳媒及時向社會公布。(2)整頓訴訟秩序,規范訴訟收費。采取堅決的、非常的措施,務必使訴訟秩序和訴訟收費規范化、合法化。(3)抓法官廉潔問題,確保司法清明。一是立足防范,嚴格監督。對裁判權的行使要加強監督,對審判工作容易出問題的環節要建立機制,加強防范,如需要委托拍賣、評估、鑒定、審計等,要規范選擇權,嚴防個人隨意決定。全面推行部門主要負責人談話制度、任前廉政談話制度和誡免談話制度,做到警鐘長鳴。向全市法院系統公開中院紀檢監察機構和院長的信箱,接受社會各界的批評、監督和投訴。并責成職能部門把處理院長信箱作為一項日常工作,及時反饋當事人和其他社會各界對法官的意見和檢舉情況。二是嚴格檢查。紀檢監察室組織專人繼續采取不定期的明查暗訪、跟蹤督查和接受信訪舉報等方式,認真檢查執行各項廉政制度的情況,使不廉潔的行為真正暴露出來。市中院在抓好自身機關作風建設的同時,進行大范圍、多層面、高頻率的明查暗訪,對全市兩級法院工作人員進行隨機測評,并公開結果。三是嚴肅處理違法違紀案件。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通報,從重處理,決不護短,并追究領導責任。四是加強督辦。辦得不力,沒有結果的不能結案,督辦中發現問題的要一追到底,嚴格追究。(4)抓審判執行效率。各法院務必嚴格考核,逐項通報,嚴格延長、中止、扣除審限的條件。無故超審限的要有一件處理一件。一次延長的時間不能超過2個月,第二次延長的要由一把手審核。質量效率考評要逐月通報分析。(5)抓審級監督和質量評查,提高案件質量。認真做好申訴審查和再審工作,對符合申訴和再審條件的,及時立案復查。堅持依法糾錯。在二審中和經過再審發現適用法律錯誤的案件、裁判不公的案件,堅決依法予以糾正,發現一起糾正一起。每月通報改判案件的承辦人、案由、改判原因等情況。積極開展案件質量評查,完善《案件質量監督評查實施辦法》,統一標準,建全機構,抓好落實,確保案件質量評查工作能夠發揮應有的作用。擴大案件監督評查范圍,縮短評查周期,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法律文書評查,通報優秀和質量差的法律文書;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案件質量、程序評查。
  四、采取五項保障措施
  一是領導抓和抓領導。對消極應付、毫無實效的法院和部門,該批評的從重批評,該查處的嚴肅查處,該調整的堅決調整。二是強化教育。結合實際,深入發動,逢會必講,加強灌輸式教育,教育活動要制度、有要求,要用制度來保證人人受到教育。堅持思想政治工作“月點評、季講評”制度。由各部門負責人每月一次在各部門自行組織部門會議上對工作人員思想、學風、工作、生活作風等方面暴露出來的問題進行點評;由院領導每季度召開全院干部大會,根據年初院里干部政治思想教育的總體規劃,結合上級各個時期關于法官職業道德教育新的要求,講評本院的先進典型,通報社會對法院工作的評價,分析干部思想動態及苗頭,查找存在的問題和原因,提出改進措施。三是完善制度。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按照"分清門類、明確標準、找準環節、狠抓落實",對歷年來的規章制度進行整理、修訂、完善,對各單項工作管理制度進行整合,建立一個完善的、綜合的、具有自身特色的規章制度體系,從立案、送達、庭審、執行等各個環節對審判執行行為和工作作風進行規范,以制度保證法院工作的有序開展。四是加大督辦工作力度。建立健全規范化的督查工作機制,把各項決策和制度變成廣大干警的自覺實踐。任何事情都要有完成任務的責任人、完成時間、完成標準的細致規定,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務的要當即給予處理。同時健全和完善重要決策和制度落實情況的反饋制度,及時掌握工作動態,研究分析和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目標管理考評辦法,把執行制度情況與年終考核評先創優掛鉤。兩級法院都將做到每周召開一次黨組會,每月召開一次院務會,每季度召開一次全院大會,檢查通報各部門及各項工作進展情況和制度遵守情況,出現問題,立即糾正,違反規定,嚴肅追究。五是獎懲有度,賞罰分明。追求工作落實,要做到賞重罰嚴。同時要加強信息溝通,強化經驗推廣,強化對落后的督促和查處。要把整改方案、整改內容、整改措施、完成時間和責任人進行及時公布,接受廣大干警監督。
文章出處: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研究室
文章作者:張東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