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黨中央、國務院作出《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后,濱海縣法院即時組織學習,深刻領會意見內涵和內容,結合自身工作特點出臺三項措施,積極參與未成年思想首先教育。
  第一,改進未成年人案件審判方式,提高審判工作人文性。對所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律實行圓桌審判,縮小審與被審的距離,減少被告人的心理壓力。在審理過程中,實行“三談”制度,一是談犯罪原因。盡力發現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觀動機,為下一步的思想教育打好基礎。二是談犯罪危害。談犯罪給親人,給家庭,給國家,給社會造的危害,喚起他們的恥辱感、悔悟感。三是談明天希望。鼓勵未成年人改過自新,回歸社會,為祖國作貢獻。為提高審判的親和力,該院選調三名婦同志組建專門審理未成年人犯罪的合議庭,以女性特有的細膩、熱情、母愛去感化未成年人。在審判過程中,對涉及未成年人利益的,一律實行不公開審理,未成年人愿意到庭參與審理的均予準許。
  第二,充分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利,提高司法保護的實效性。實行訴訟費緩繳制度,讓涉及未成年人利益案件及時得到司法保護。優先審理、執行撫養費給付案件,并實行限期完成辦結。對于未成年人犯罪,依法給予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對于在校生,只要不違反法律,一律實行緩刑。在審理離婚、撫養、收養案件過程中,對父母的婚姻關系,一律征求孩子的意見,凡孩子反對離婚的,以不解除婚姻關系為原則。足額判決給付未成年人撫養費,優先解決未成年人住房,以未年人意見為重要參考依據,決定其監護人。
  第三,積極開展法制宣傳,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制意識。以培養法制信念為出發點,以增強法律知識為著力點,開展豐富多彩的法律宣傳活動。擔任學校法制輔導員,送法進校門。重談法律的作用、價值,,提高學生對法律的認同感和親和力,增強他們守法、護法的主動性和積極性;組織學生開辦模擬法庭,讓孩子們當法官,調動他們學法積極性。制作宣傳板塊,巡回展覽,圖文并茂,以案說法,增強宣傳的吸引力。編著未成年犯罪警示手冊,贈送未成年人,把訓送進他們的心中,把健康注入他們的肌體。
  
文章出處:濱海縣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濱海縣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