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貫徹落實全省法庭工作會議和省法院蘇高法[2002]8號文件精神,日前,揚州中院決定,2004年人民法庭工作在重點抓好全市人民法庭基本建設達標工作、進一步強化人民法庭的組織領導工作、積極探索服務規范的便民、利民舉措的基礎上做到“五個強化”。
  一是強化人民法庭的硬件達標建設,務必在2005年前全面達標。目前尚未達標法庭的改、擴建工作最遲在上半年拿出規劃,下半年啟動。實施繼續貫徹落實全省法庭工作會議上要求實現的網上立案和電子印章系統的建設工作,同時抓好法庭車輛配備和其他實施配備工作。
  二是強化人民法庭隊伍建設,在法庭人員的配備上按照省高院要求原則上不少于8人,其中可包括法庭執行工作人員及法警。各法院根據工作量大小組成執行工作小組在轄區法庭巡回執行,執行業務管理歸口執行局,法庭予以配合。各法院按上級法院的要求把后備干部充實到法庭鍛煉1-2年,并對法庭干警實行定期交流輪崗;對法庭審判人員還要進行定期業務培訓。著力加強法庭的廉政建設工作,并對法庭作風建設進行不定期的監督檢查。同時,從優待警,在職級落實、補貼發放方面向法庭干警傾斜。
  三是強化人民法庭的規范化管理。各法庭進一步加強法庭的內部管理,每天安排專人值班,有條件的地方可開設假日法庭等,切實便民利民。加強對地方民調組織的指導,積極參與地方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鈍化矛盾,對一些特殊案件,貫徹司法為民意識,深入鄉鎮開展巡回審理;加強法庭信息、宣傳工作,大力弘揚基層法庭一線審判人員的先進事跡,宣傳、報道向基層傾斜。
  四是強化溝通和協調,暢通信息渠道。各法院注意與法庭所在鄉鎮黨委、人大、政府等溝通協調,努力為法庭的隊伍管理、硬件建設、審判工作等方面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五是強化責任落實和監督、指導。法庭辦及時了解上級法院的要求和基層法庭的情況,對法庭硬件建設和規范化管理上提出的要求定期進行檢查、通報。

  
文章出處: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