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為還外欠債務,邳州市鐵富鎮宋莊村委會竟將村里的11畝耕地改成建設用地,并予以公開拍賣。近日,為懲處破壞土地資源犯罪活動,邳州法院依法判決該村委會及其村委會主任王其富犯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罪,判處村委會罰金5萬元,判處王其富拘役6個月緩刑6個月,并處罰金5萬元。
  2004年春節期間,為還村里外債,被告人王其富召集村民委員會開會,集體商量后決定將本村11.42畝耕地劃分為40余處建房用地,拍賣其20年的土地使用權。會后,王其富用喇叭在該村進行了宣傳。
  3月16日,在未經國家土地管理部門批準的情況下,村里便召開了拍賣會。該村村民紛紛參與本次拍賣活動,一天內就賣出建房用地38處,共收取非法轉讓費用107萬余元。案發后,拍賣所得款已全部退還。
  法院審理認為:國家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基層村委會的土地雖然屬于集體所有,但卻不能由村委會自由處置。該村委會以牟利為目的,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拍賣集體耕地,轉讓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而被告人王其富作為該村村民委員會主任,組織實施了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負直接責任,其行為構成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罪。法院依法做出了上述判決。


 

      

文章出處:邳州市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程振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