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日前,通州法院院長吳存銀、副院長潘建、陳炎等一行三人趕赴通州市石港鎮,就該鎮12名市人大代表聯名提出的“要求恢復石港法庭”的建議,主動上門征求和聽取了人大代表們的意見,并現場給予了初步答復意見,此舉深受人大代表的好評。
  近年來,隨著我國民主政治制度的不斷完善和民主法制進程的不斷推進,人大代表建議作為人大依法對法院工作進行監督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深化司法改革,強化審判職能,抓好隊伍建設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和明顯。因而,通州法院一貫把人大代表建議的辦理工作作為落實司法為民宗旨、改進審判工作作風、提高審判質量和水平的重要內容擺上了極其突出的位置,不僅加強了組織領導,而且不斷創新辦理方式,拓展辦理途徑,加大辦理力度,增強辦理實效,做到件件有落實、事事有答復,切實提高人大代表對建議辦理工作的滿意度。今年,該院在收到市人大轉來的2件代表建議后,隨即便在全院召開了交辦會,就人大代表建議的辦理工作,該院明確建立了由“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院領導具體抓,承辦部門領導認真辦的工作責任制,并依照交辦、承辦、催辦、審核、答復、總結等工作程序嚴格加以落實。
  為能更加高效務實地做好辦理工作,盡量爭取人大代表的理解和支持,日前,該院院領導又主動上門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見,當面進行交流和溝通。當邵海榮等人大代表講到,提出“要求恢復石港法庭”這個建議的初衷是,由于石港鎮區域位置特殊,法庭撤并后,帶來的最大影響是給老百姓打官司造成極大不便,增加了老百姓的訴訟成本。同時,他們也認為當地法庭若能設立,是進行法制教育的一個絕好場所,也為招商引資工作構建了一個絕佳軟環境,能更好地促進當地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和諧穩定。通州法院的院領導便向代表們通報了這項建議的辦理經過情況,并耐心細致地向代表們解釋法庭撤并的原因以及目前的現狀。在充分聽取代表意見的基礎上,該院院領導經過現場商議研究后,就如何解決老百姓訴訟難等問題,向代表們初步作出了答復。該院表示,今后工作中將以執政為民為出發點,尋找法院工作與人大代表希望的結合點,并以充分吸收廣大人民群眾意愿、構建和諧社會為著力點,扎實做好四項便民舉措:一是“選擇辦”。當事人在立案時,可根據自身情況,提出申請選擇要求案件放在就近法庭辦理;二是“定點辦”。對一些在當地社會影響較大的案件,法院將采用“巡回法庭”的方式在當地駐點對案件進行公開審理;三是“上門辦”。對一些老弱病殘的弱勢群體涉訴的,法院在獲悉情況后,將會優先上門立案、優先上門審理;四是“定時辦”。根據當地發案規律,法院將在事先選定的一些固定時間內,至當地解決老百姓的訴訟紛爭。
  在認真聽取法院的答復意見后,12位市人大代表對法院高度重視建議辦理工作的態度和“走出來”聽取意見的做法給予了高度評價,并對法院的初步答復意見表示十分地滿意。

      

   
文章出處:通州市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顧慧華、李建波